危險警告燈 10 製造商、貿易商和供應商 與該集團相關的供應商也獲得了用於實施研發項目的大量資助。 最後,委員會僅從一家國有銀行獲得了有關公司、管理層和所有權結構的信息,而沒有從向樣本公司提供貸款的任何其他金融機構獲得資訊。 更重要的是,委員會沒有從除進出口銀行以外的任何銀行收到可驗證的、公司特定的資訊。 在中國政府支持的特殊工業開發區中,位於武漢的東湖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是光纖光纜生產的主要地點之一。 武漢園區作為國務院批准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之一,已成為中國第一個光電子產業基地,也被稱為中國光谷。 在該園區運營的製造商受益於各種激勵措施和國家支持。 長飛公司辯稱,鑑於合作出口生產商數量眾多,兩家抽樣企業僅佔對歐盟出口量的較小份額,不能代表中國出口企業,且歐委會在此前的反傾銷調查中調查顯示,樣本中至少包括了3家公司。 此外,長飛公司認為,對於包含3家公司的樣本,最好避免因樣本公司發生變化而將樣本減少到一家公司。 最後,長飛公司認為,有些補貼項目是具有區域性的,因此為了更全面地了解中國的補貼項目,在選擇樣本時也應考慮地理分佈。 委員會認為,關於啟動程序的評論均未駁斥有足夠證據啟動反補貼程序的結論。 中國政府明確了要鼓勵的產業,只有這些產業才能獲得特別優惠的融資。 因此,即使其他一些被明確列為鼓勵類經濟部門的部門享受與光纜經濟部門相同或相似的優惠條件,但這並不意味著所有部門都能普遍獲得優惠融資,特別是銀行承兌匯票。 大多數補貼似乎僅限於某些特定經濟部門的公司,例如光纜部門。 顯然,只有某些贈款與特定地區的特定項目有關。 公司設立 這些補助金是由國家、省、市、縣或區政府部門頒發的,並不意味著這些補助金的法律依據不在國家層面,也不意味著這些補助金不涉及特定地區的具體項目。 中國政府沒有提供任何具體證據證明這些補貼並非獨一無二(例如,作為補貼機構的當地組織管轄下的所有公司都從補貼中受益)。 基於上述考慮,委員會認定,所有向兩個抽樣合作出口生產者團體提供融資的中國國有金融機構均符合基本條例第2(b)條-第3(1)條的涵義。 該集團的一家出口製造商在向母公司提供代理研發服務的協議框架內從其母公司獲得了一定數量的資金。 然而,歐盟委員會在遠端核查過程中發現,中國政府給予的補貼最終以研發服務費的形式支付給出口生產商。 公司設立 而且,協議條款規定,研發成果,包括與這些服務相關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均屬於雙方,申請權屬於實施研發專案的公司,即出口製造商。 因此,據此,委員會認為以研發獎勵形式提供的金額完全是中國政府提供給出口生產商的補貼。 這些採取框架協議的形式,銀行允許樣本企業在一定的最大金額內使用各種債務工具,例如營運資金貸款、銀行承兌匯票、其他形式的貿易融資等。 中國政府進一步聲稱,相關金融機構沒有履行任何可被視為政府的職能,且中國政府並未對進出口銀行實施實質控制。 中國政府也表示,《中國銀行法》明確禁止中國政府對商業銀行的決策行使任何控制權。 對此,中國政府援引《銀行法》第四條和第五條規定,商業銀行“獨立自主地作出決定”,開展活動“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的干涉”。 中國政府也指出,根據中國銀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強迫商業銀行發放貸款或提供擔保」。 中國政府也聲稱,《一般信貸條例》第 15 條和第 40 會計 條均未規定決定不具約束力,而只是一個指導方針。 最後,中國政府不同意進出口銀行以低於市場利率提供貸款的指控,因為該銀行按照國際公認的風險評估和貸款標準運作,並且獨立於中國政府運作。 國營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依照《國營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規定》的規定產生。 根據暫行條例第三條、第五條的規定,監事會成員由國務院任命,並向國務院報告工作,據此可以認定,監事會成員由國務院任命,並向國務院報告工作。 抽樣的出口生產商配合調查,並提供了從銀行獲得貸款的詳細資訊。 其中一個抽樣群體中的一家出口生產商在調查期間報告了 113 項補貼,其中超過 80%(按金額計算)與研發項目有關。 對於該集團中的其他出口生產商,研發補貼金額佔調查期間通報的補貼總額的70%以上。 此外,雖然進出口銀行對其信貸審批和風險管理系統的運作進行了一般性說明,但沒有提供對樣本公司發放貸款的評估的具體資訊。 它辯稱,它無法發布這些文件,因為它們被歸類為內部和機密商業資訊。 會計 由光纖組成的電纜在長途、城域和接入網路的電信網路中用作光傳輸介質。 我們收到了投訴人、GOC、CCCME、兩家抽樣出口生產商和一家無關進口商 Connect Com GmbH(「Connect Com」)的評論。 樣本中未包括的兩家合作出口生產商澄清了歐盟委員會關於其合作狀態和具體名稱的錯誤,並予以更正。 該公司的資產負債率為0.67,這意味著該公司67%的資產是透過債務融資的。 2019年貸款/股本比率為1.9,2020年為2.8,這表明該公司主要透過貸款為其活動提供資金。 最後,證監會的事實調查結果也得到了中國央行2017年的一項調查的證實,該調查得出的結論是:「如果境外債券投資類別的國際評級為BBB-及以上,則境內債券評級可能為BBB-級」。 會計師 CC-或更高,考慮到國內平均評級與國際評級之間存在超過6度的差異」(72)。 行政審批範圍極為廣泛,包括開設分行、開展新業務、銷售新產品、修改銀行章程、出售5%以上股份、籌集資金、變更註冊辦事處、變更組織形式, ETC。 此外,進出口銀行在2019年年報中聲稱,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各項重大決策部署。 第3條第2款被認為是從有關產品生產者的角度來看的支持,它是透過中國政府以補貼的形式轉移的形式實現的。 如同敘述(183)中所提到的,這些金額中的大部分在抽樣出口生產商的帳簿中記錄為政府補貼。 歐盟委員會在啟動通知中表示,它已暫時選擇了歐盟生產商樣本。 委員會根據調查期間聯盟內同類產品的生產量和銷售量選取樣本。 抽樣的聯盟生產商佔調查期間聯盟產量的 52%,被認為是聯盟產業的代表。 Connect Com 在最終利害關係人揭露的評論中認為,所有產業的原料成本都大幅增加,這也影響了寬頻電纜的生產。 對此,Connect Com以某未具名的中國供應商在2020年第二季至2021年第二季實施的漲價為例。 對此,Connect Com認為,迫切需要擴大歐洲寬頻有線電視網絡,但歐盟製造商無法在短期內以有競爭力的價格以合理的價格滿足需求,因此不應徵收關稅,或至少不應徵收關稅。 如表 4 所示,在此期間聯盟工業的內部消耗下降了 12%。 樣本製造商的獲利能力在整個研究期間均為正數,但處於異常低水平,從2017年的8.1%下降至調查期間的7.9%。 中國政府認為,來自中國的進口並未造成損害或損害威脅,因為指標表明,歐盟工業處於良好地位,並因其市場份額而保持主導地位。 Connect Com指出,聯盟產業市場份額的下降非常有限,並且是在潛在寡占市場的背景下發生的。 在向利害關係人提供的最終資訊評論中,中天科技集團進一步辯稱,歐盟委員會沒有對匯總的產品代碼組做出解釋,因此它們是任意的。 此外,如同序言(491)所解釋的,《公司稅法》第25條-即第四條,題為「稅收優惠政策」。 該章的引言規定,「國家對參與國家重點支持和鼓勵發展的經濟產業或計畫的企業,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 第26條第(2)款進一步規定,豁免適用於「符合資格的境內企業」之間的資本投資所得,這似乎將其範圍僅限於某些境內企業。 因此,委員會認為,這種稅收優惠政策僅限於國家特別支持和鼓勵的某些經濟部門,例如光纜經濟部門,因此根據基本法第4條第(2)款(a)項的規定,監管被認為是獨一無二的。 因此,委員會在陳述(493)和(494)中確認了其結論,即該計劃構成了可反補貼的援助。 台北 因此,委員會得出結論認為,中國政府制定了一個規範框架,由中國政府任命或追究責任的合作國有銀行的經理和監管人員必須遵守該框架。 因此,每當合作的國有銀行向光纜產業提供信貸時,中國政府就依賴這項規範框架對銀行的活動進行有意義的控制。 在相關各方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聲稱「十三五」規劃中並未提及光纜,而歐盟委員會只是假設光纜屬於「資訊網路」範疇。 同樣,第25章提到的是“光網路”,而不是光纜等特定產品。 調查顯示,調查期間所有使用銀行承兌匯票的樣本企業僅向銀行提供的承兌服務支付佣金,平均為承兌匯票面額的0.05%。 同時,樣本企業中沒有一家透過銀行承兌匯票以現金延期支付商品和服務的方式承擔融資成本。 因此,委員會認為,受審查的公司以銀行承兌匯票的形式獲得融資,而其不承擔相關費用。 至於銀行承兌匯票的會計處理,它們在發行人(即樣本中的出口製造商)的發票上顯示為對銀行的負債。 FTT Group 表示,開設信貸額度並不構成財務貢獻。 他認為,信用額度僅規定了公司用於獲取營運資金或金融資產的借款限額,並沒有全球公認的信用額度開放標準,也沒有證據表明費用是普遍且普遍的。 適用,且委員會的評估和費用基準以單一銀行(即匯豐銀行)為基礎。 此外,FTT集團辯稱,適用的費用只是銀行管理費用,與開設或更新信貸額度所涉及的風險無關。 首先,證監會發現國家能夠對信用評等市場施加一定的影響。 在缺乏這些資訊的情況下,委員會認為從該調查領域的角度來看,它沒有收到具有根本重要性的資訊。 因此,委員會在程序的這個階段決定這些產品與基本法規第 2(c) 條意義內的產品相似。 委員會給予各方 20 天的期限,向有關各方提交對最終資訊的評論。 有興趣的各方有機會就程序的啟動發表評論,並請求在委員會和/或貿易事務聽證官面前舉行聽證會。 2021 年 8 月 24 日,基本規定 29a。 (100) 由於缺乏可轉換公司債的專門數據,委員會使用了公司債(包括可轉換公司債)的現有數據。 委員會在進行反補貼調查的同時,也對原產於中國的同一涉案產品進行了單獨的反傾銷調查,並在調查框架內按照傾銷幅度實施了反傾銷措施。 根據基本條例第24條第(1)款和第15條第(2)款,委員會確保徵收反映補貼水準和傾銷總額的累積關稅不會導致補貼的影響被抵消。 受影響的產品由多個經濟部門購買,主要是大型電信服務供應商、負責擴展寬頻網路的公共機構(例如市政當局)、安裝商和營運商以及分銷商。 投訴人提出,該行業的投資和研究需要15%的利潤率。 調查指出,根據所考慮期間的數據,在正常情況下必須維持已計劃的投資水準以跟隨市場發展,平均利潤為13.4%。 這些投資涵蓋了工具更換和維護、產能擴張以及研發費用(產品和製程創新)的成本,以確保現有產能的效率並使產能適應產品範圍的變化。 在歐盟市場,向獨立各方(自由市場)收取的銷售價格在2017年至2019年間上漲了16%,然後在調查期間下降,達到與2017年水準(1%)相似的水準。 然而,價格水準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所售產品的複雜程度,因為價格可能根據電纜的特性(包括股數、塗層的數量和類型等)而有很大差異。 在此期間,歐盟自由市場銷售量也成長了 15%。 歐盟的銷售與歐盟生產的發展密切相關,因為該行業的大部分工作都是按訂單生產的。 首先,它在削弱和削弱計算中沒有使用這些群體。 平均價格很高,因此沒有跡象表明這些進口對聯盟工業造成了重大損害。 陳述(673)中所提出的論點和分析與此命題相矛盾。 儘管聯盟工業為保持其價格競爭力做出了巨大努力,但中國出口商卻獲得了重要的市場份額,其報價是聯盟工業無法與之競爭的。 關於 1998 年委員會關於氧化鎢和鎢酸的決定,委員會發現,在該情況下,聯盟工業公開市場份額的下降與聯盟工業使用越來越多的產品生產部分這一事實相抵消關註生產進一步加工的產品。 關於歐盟工業市場的兩個不同部分(開放市場和內部使用)的基本事實情況與本案例中審查的競爭情況不同,其中專屬市場的規模在整個時期內略有下降只佔相關產品產量的很小一部分。 根據基本規定第15條第(3)款,委員會根據納入樣本的合作出口生產商確定的反補貼補貼金額的加權平均數,確定了未納入樣本的合作企業的補貼總額。 工商登記 樣本,不包括計算中的微不足道的金額,以及與基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範圍內的項目有關的補貼金額。 然而,委員會並沒有忽略部分基於現有事實確定上述金額的事實調查結果。 委員會認為,所涉案件中現有事實的使用並未對公平確定所提供補貼金額所需的數據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未受邀參與調查的出口商並不會因以下原因而處於不利地位:該方法的應用(137)。 鑑於上述考慮,證監會發現,作為樣本公司發行可轉債主要投資者的中資金融機構有40家。 為了考慮這些特徵,委員會單獨評估了樣本中每組出口生產商的財務狀況。 最後,委員會單獨計算了每個抽樣的出口生產商群體從以貸款形式提供的優惠融資做法中獲得的收益,並將這種收益歸因於相關產品。 此外,歐盟工業的獲利能力在整個研究期間都低於利潤目標,這表明歐盟工業在2018年和2019年已經受到損害,正如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還發現的那樣,傾銷金額大幅增加。 因此,委員會認為機電商會的上述論點並未顯示傾銷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 事實上,經證實,涉案產品自中國進口後,部分傷害指標的負向趨勢是在一定時間後才出現的。 包括產量、產能、歐盟市場銷售和就業在內的多項指標都顯示出正面的趨勢。 然而,這些指標的演變與消費的成長並不相符,事實上,如果聯盟產業能夠充分利用市場的成長,這些指標還會增加更多。 儘管銷量增加,但在不斷成長的市場中,聯盟產業的市佔率卻下降了10.8個百分點(從64.3%下降至53.5%)。 這種現象與中國出口造成的價格壓力有關,但在所考慮的時期內,中國出口卻伴隨著價格的大幅下降,或至少是價格侵蝕。 在利害關係人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聲稱,由於中國的土地市場是自由市場,因此提供土地使用權並沒有使樣本公司受益。 委員會認為,樣本公司降低的電價以及透過直接供電合約或其他方式參與「市場化電力交易」而產生的退款/調整屬於《電價法》第3條第1款的規定。 第 three 公司設立 條第(2)款構成援助,因為中國政府(即網路營運商)以收入減免的形式提供財政捐助,這為相關公司帶來了經濟優勢。 委員會指出,為了為其成長提供資金,該公司正在改變其債轉股槓桿率(77),增加對外部融資的依賴,並將其擁有的資金比例限制在100%。 還應該指出的是,儘管該公司處於盈利狀態,但其利潤率和股本回報率(78)自2018年以來有所下降。 委員會還發現,該集團的兩家出口生產商和其他關聯公司經常使用短期貸款為其日常營運所需的營運資金提供資金。 因此,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以優惠貸款形式提供的援助並非普遍適用於所有部門,但在基本法規第 4(2)(a) 條的含義內被認為是獨特的。 考慮到該貸款金額是樣本出口生產商用於其自有項目的,該貸款是樣本出口生產商與銀行直接協商的,且出口生產商與母公司簽訂了貸款協議,該協議映射了樣本出口生產商的貸款金額。 工商登記 根據母公司與銀行股東協議,委員會認為母公司僅充當中間人,與國家開發銀行簽訂協議,向出口生產商提供貸款。 因此,委員會認為相關貸款是銀行提供給相關出口生產商的融資。 委員會發現,樣本公司收到的與技術現代化、更新和轉型相關的大部分補助金都專門與研發相關。 很少有支援與公司或其生產流程的轉型和創新有關,因此也間接與研發相關。 中國政府還聲稱,投訴人提到的各種補貼計劃不能被視為補貼,因為投訴人沒有提供這些補貼的存在、金額和性質的詳細證據,也沒有提供補貼與產品之間的直接聯繫。 (71)請參閱中國證監會《證券市場信用評等業務管理過渡辦法》證監發〔2007〕50號。 證監會在複述(400)中認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表述是指該投資項目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鼓勵類”,其中也包括光纖光纜經濟領域。 此外,部分補貼是根據出口績效依照第4條第(4)款(a)項的規定發放的。 在相關方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辯稱,它已向委員會提交了所有必要的信息,並且由於中國信保沒有向光纜行業提供具體補貼,因此所要求的信息與目前的調查無關。 對此,雖然委員會一致認為避免雙重課稅是國際上通行的稅收慣例,但《證券法》第26條第(2)款第四節題為「稅收優惠」的規定。 本章的一部分,規定了一些免除一般稅收規則的稅收優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