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警告燈 10 製造商、貿易商和供應商 然而,委員會在陳述(280)中發現,當地信用評級市場是扭曲的,信用評級不可靠。 如同序言(274)所解釋的,債券市場由中國五家地方信用評等機構主導,約90%的債券被地方信用評等機構評為AAA,而許多發行人的評等較低 - A和BBB - S 鑑於上述情況,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中國引入的銀行承兌匯票制度為所有出口生產商的當前業務提供了免費融資,符合《歐盟貿易法》第3條第(1)款(a)項第(i)項的規定。 如陳述(384)至(388)所述,根據其第一項和第三條第(2)款提供了可對抗的優勢。 根據該款,委員會將給予受益人的經濟優勢定義為公司向中國金融機構開立或續簽信用額度所支付的金額與為在同一年獲得的類似商業信用額度所支付的金額之間的差額。 如前言(116)所述,金融機構依第 forty 登記公司 條根據該決定,向受補貼的經濟部門提供信貸支援。 此利差是根據彭博工業部門數據計算美國AA級公司債指數和美國BB級公司債指數之間的相對差異而確定的。 此後,委員會將以此方式計算出的差額加到貸款參考利率或貸款發放之日與相關貸款相同期限公佈的管理貸款利率中。 委員會對授予該公司集團的所有貸款分別進行了這項計算。 與2014-2016年相比,獲利能力有所下降。 在所考慮的時期內觀察到的利潤水準證明了這樣一個事實:中國出口總是透過價格對歐盟工業造成損害。 由於來自中國的進口量增加、價格低廉帶來的壓力,歐盟產業一直無法漲價、降低成本,導致大部分企業未能達到正常利潤水準。 這些數據也顯示,在敘述(610)至(614)中提到的中國出口價格下降之後,聯盟工業的價格在所考慮的時期內顯著下降。 公司登記 這顯示一些歐盟生產商為了追隨市場的成長而進行了投資。 這一願望因中國產品日益受歡迎而受阻,由於不公平的定價策略,中國產品獲得了不斷增加的市場份額,但犧牲了歐盟工業的利益。 鑑於中國政府的部分合作,歐盟委員會分析了中國政府提交的有限文件,並透過審查影響這些投入的政府計劃和政策以及與這些投入相關的市場參與者,根據現有資訊進行了補充。 正如委員會在先前的調查中已經確定的那樣 (117),以官方確定的價格提供電力並沒有具體的好處。 抽樣群體中的企業之一是《關於2019年、2020年高新技術企業專項政策和大力支持民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聯合意見》(民發〔2018〕33號第二條) (1))土地使用稅減60%。 樣本企業發行的債券信用評等報告並未反映企業的實際財務狀況就說明了這一點。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的定義,「可轉換公司債」是指發行公司依法發行、在一定期限內可以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 公司債的整體法律架構由公司債管理法令和公司債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決定。 但可轉換公司債有具體適用的法律,分別為《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管理辦法》、《證券發行與認購管理辦法》、《證券發行與認購保薦管理辦法》。 證監會發現,樣本中的兩家公司均受益於可轉換債券形式的優惠融資。 在這方面,委員會提請注意敘述(116),其中它提供了證據表明第 40 設立公司 條根據該決定,金融機構有義務向受刺激的經濟部門提供信貸支援。 關於獨特性,如序言(116)所述,金融機構依第40條規定根據該決定,向受補貼的經濟部門提供信貸支援。 銀行承兌匯票的簽發日期通常與供應商約定的付款期限相對應。 招標的期限也有很大差異,從立即交付到三年承諾。 對於較長的招標,除了固定價格外,數量不會事先確定,因此,如果價格下降,投標者可以要求新的招標,而不是現有的招標。 這意味著,儘管招標規定了與價格條件相關的一般上限,但價格可以而且確實在整個招標期間動態變化。 因此,價格經常變化,基本上反映了當前的市場狀況。 這項發現也與獨奏會 (613) 和 (614) 中確定的價格一致。 進口市場份額是根據進口量與表 1 中所示自由市場使用量的比較確定的。 委員會維持其立場,即電纜公里是適當的測量單位,因為所調查的產品是電纜,而電纜內的股數是電纜的特性,這反映在產品代碼中。 這次調查的事實表明,我國土地使用權收購情況不透明,價格隨意制定。 中國的所有土地均歸國家或村鎮協會所有,但合法或有條件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給公司或個人。 對於人民幣貸款,僅對浮動利率以貸款參考利率補充基點形式表示的基點,進行相同的差額調整。 綜上所述,證監會認為該集團的整體財務狀況符合BB評級,即不再算作「投資評級」的最高評級。 在「投資評等」的情況下,根據信用評等機構的判斷,該公司履行其發行的債券的付款義務的可能性足夠高,足以讓銀行購買該債券(推薦投資債券) 台北會計事務所 )。 FTT 集團的一家出口製造商使用短期和長期貸款為其營運提供資金。 委員會評估了該公司的短期流動性和長期償付能力。 產業扶持經費及專案研發及產業化資金,東辦發〔2018〕62號。 科學技術部關於發布2019年寬頻通訊與新型網路建設國家重點研發計畫重點專案計畫的通知,國科高發技字(2020)6號。 在該規定中,委員會處理了反補貼程序期間提交的意見。 本規定不涉及在單獨的反傾銷調查中提交的意見,除非當事人明確表示所提交的意見適用於兩個程序。 此收益是透過將敘述(310)中提出的基準應用於調查期間的信貸融資期來確定的。 關於陳述(299)中所描述的流動性指標,委員會發現該公司正在努力解決短期流動性問題,因此風險狀況較高。 證監會進一步認定,國開基金是政策性投資主體,主要透過「股權投資、機構投資、股東貸款、地方投資和企業資金融資補充等方式支持國家認可的重點領域項目」。 根據世貿組織上訴機構的規定,當政府將責任委託給私人組織時,就會產生「授權」;當政府對私人組織行使權力時,就會產生「指示」(60)。 在這兩種情況下,政府都利用私法組織間接提供財政捐助,並且「在大多數情況下,可以假設私法組織的授權或指示涉及某種形式的威脅或誘導」(61)。 同時,第 three 條第 (1) 款 a) 公司登記 iv 點。 另一方面,授權或指示意味著「政府發揮更積極的作用,而不僅僅是鼓勵」(64)。 《銀保監會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銀保監會令2013年第3號)。 章程也提到,進出口銀行黨委在保證進出口銀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重大舉措方面發揮領導和政治骨幹作用。 Connect Com 還聲稱,委員會無視基本條例第 4(2)(b) 條,根據該條,如果授予機構在獲得資格和可授予援助金額方面採用客觀標準,則不存在唯一性,或者施加條件。 此類補貼包括器材補貼、專利資金、科技資金和獎勵、企業發展資金、出口促進資金、產業提質增效補貼、結算貿易支持資金、外貿貿易發展資金等。 委員會無法披露此信息,因為它被歸類為敏感商業信息。 在缺乏有關信用測試的具體證據的情況下,委員會因此審查了陳述(232)至(239)中提出的一般法律環境,以及它還審查了合作國有銀行在向樣本中的公司發放的貸款。 這種做法不符合該銀行的官方立場,因為實際上該銀行並未根據詳細的市場風險評估採取行動。 一方面,委員會需要有關非合作銀行的所有權和管理結構的信息,以確定這些銀行是否是公共機構。 另一方面,需要部分合作銀行(進出口銀行)提供的公司特定信息,例如與向抽樣出口生產商提供貸款相關的信貸審批流程和信用評估信息,以確定是否以優惠利率向這些生產商發放貸款。 公司登記 這些內部文件只能由中國政府和銀行提供,因為抽樣出口生產商無法取得這些文件。 光纖電纜也經常在「下一代資訊科技領域」尤其是「資訊與通訊設備」中被提及。 《中國製造 2025》路線圖 (18) 列出了 10 個中國政府視為關鍵部門的戰略部門。 在資訊通訊設備方面,將「高速大容量光傳輸設備(400G/1Tbps)」和「高速光接入設備(10G/100Gbps)」產品類別定義為屬於資訊通訊設備領域的產品。 最後,該方要求歐盟委員會提供實質統計數據,並解釋基準的計算細節或用於計算的完整數據集。 委員會認為,該計劃屬於《基本條例》第 3(1)(a)(ii) 條的範圍。 第 3 條第(2)款構成援助,因為中國政府以稅收減免的形式提供財政捐助,相關公司透過這種捐助獲得經濟優勢。 根據監管框架,可轉債不能在中國自由發行或自由交易。 《證券法》(2014年文本)第16條規定,「發行可轉換公司債的上市公司,有義務履行本法規定的公開發行股票的要求[……];並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根據《證券發行和認購管理辦法》(也適用於可轉換債券)第三條的規定,「中國證監會對證券的合法發行和認購行為進行監督和便利」。 由於效益是根據該資訊與參考率之間的差異計算的,因此補貼幅度被認為反映了抽樣出口生產商所獲得的真實效益。 關於用於生產光纜的投入,委員會發現芳綸(一種化學生產的合成纖維,用於生產光纜的投入之一)被中國政府列為關鍵戰略產品新興產業列入產品和服務引導目錄。 (41) 由於此資格,後一種原料成為中國政府各項政策的核心要素。 CCCME進一步聲稱,投訴中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補貼進口產品與傷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首先,中國政府和機電商會認為,來自中國的進口與歐盟工業情勢的演變之間沒有關聯。 雙方舉例稱,2017-2018年,自中國進口量增幅最大的時期,歐盟產業獲利能力增幅最為顯著。 其次,2018年至2019年間,與從中國進口不同,從第三國的進口有所增加,因此影響不能歸咎於中國,如果出現損害,也是歐盟產業對市場變化反應遲緩造成的。 最後,GOC 在其開場評論中聲稱,削減/削減計算不包括實際銷售信息,並且抽樣的聯盟生產商的調查問卷答复沒有提供有意義的機密信息摘要。 公司登記 GOC 表示,這使其無法充分反駁申訴人提出的傷害主張,而這些問卷答案似乎與申訴中所稱傷害相矛盾。 許多用戶調查問卷非常不完整,不包含任何有關歐盟利益的論點或資訊。 參與光纖光纜採購的國家機構在調查期間均未予以配合。 其中一個抽樣群體中的一家出口生產商在調查期間報告了 113 項補貼,其中超過 80%(按金額計算)與研發項目有關。 對於該集團中的其他出口生產商,研發補貼金額佔調查期間通報的補貼總額的70%以上。 此外,雖然進出口銀行對其信貸審批和風險管理系統的運作進行了一般性說明,但沒有提供對樣本公司發放貸款的評估的具體資訊。 它辯稱,它無法發布這些文件,因為它們被歸類為內部和機密商業資訊。 記帳士 由光纖組成的電纜在長途、城域和接入網路的電信網路中用作光傳輸介質。 我們收到了投訴人、GOC、CCCME、兩家抽樣出口生產商和一家無關進口商 Connect Com GmbH(「Connect Com」)的評論。 樣本中未包括的兩家合作出口生產商澄清了歐盟委員會關於其合作狀態和具體名稱的錯誤,並予以更正。 債務與股本比率表示為公司總負債和股本的比較。 (74) 參見註腳 5 熱軋產品案例((敘述 152)至(244)、輪胎案例((敘述 236))和玻璃纖維織物案例((敘述 300))。 (60) WT/DS/296(美國-韓國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 [DRAM] 反補貼稅審查,DS296),上訴機構 工商登記 2005 年 2 月 21 日報告,第 116 點。 該法規具有完全約束力並直接適用於所有成員國。 因此,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實施措施不會對使用者和分銷商產生不成比例的影響。 Connect Com 特別發現普睿司曼和康寧集團內部公司間交易的內部轉移價格值得關注。 因此,責任的等級反映了有關公司在調查過程中發現的情況。 因此,該稅率(與適用於「所有其他公司」的國家關稅相反)應僅適用於原產於相關國家並由該公司生產的進口產品。 本法規執行部分中未特別提及的其他公司(包括與特別提及的公司相關的單位)製造的進口產品不能從這些關稅中受益,它們須繳納適用於「所有其他公司」的關稅。 還應該強調的是,中國造成的產能過剩並不能證明損害歐盟工業的不公平國際貿易行為是合理的,從而危及該行業的未來、供應的多樣性以及歐盟市場的競爭。 這些措施的推出將使歐盟工業保持在市場上的競爭地位,重新獲得失去的市場份額,同時實現可持續的獲利水準。 由於進口補貼的不利影響和持續的價格壓力對獲利能力的影響,歐盟經濟部門無法實施該部門長期生存所需的投資。 陳述(657)中呈現的下降趨勢和段落(665)中提到的計劃投資的取消也支持了這一點。 委員會將影響歐盟工業狀況的所有已知因素的影響與補貼進口的有害影響區分開來。 沒有其他因素可以解釋聯盟工業的不利發展,包括市場份額下降、價格侵蝕和盈利能力低下,以及投資和投資回報率下降。 據機電商會稱,團體的使用表明歐盟行業價格與中國價格的匹配和比較存在問題。 儘管官方進口統計數據包含以公斤為單位的數據,但根據出口生產商和聯盟工業的評論,委員會認為該計量單位不適合計量相關數量。 調查指出,在該行業中,體積通常主要以長度而不是質量來表示。 其中,可以輸入電纜的長度(公里電纜)和電纜中光纖的總長度(公里光纖)。 會計師事務所 由於調查涉及電纜,委員會認為電纜公里是最合適的測量單位,因此在下面的損壞分析中使用了它。 鑑於中國出口生產商的高度合作,並考慮到樣本從支持資格的角度來看也具有代表性,委員會認為確定“所有其他公司”的金額是適當的。 根據陳述(162),中國信保沒有向委員會提供任何信息,使委員會能夠確定中國政府關於中國信保不是公共組織的說法的真實性,並評估中國信保收取的費用是否可以被視為市場費用。 委員會認為,這些資訊對於確定中國信保提供的出口信用保險是否產生了可反補貼的補貼、為抽樣的出口生產商帶來優勢而言是必要的。 委員會認為,對於中國政府作為主要股東或多數股東的任何實體,中國政府都可以向國有實體(無論是公司、公共機構或金融機構)索取資訊。 因此,委員會告知中國政府,在審查所謂的透過出口信用保險提供的補貼是否以及在何種程度上發生時,可能必須使用根據基本條例第 28 條第(1)款獲得的事實。 委員會在遠端資料核對框架內對收到的答覆進行了核實。 德國電信預計,由於5G的大規模採用,光纖電纜的需求將會增加,並認為光纖電纜市場是一個擁有標準化技術、全球部署和全球供應商的全球市場。 它認為,對來自中國的光纜徵收關稅可能會導致滿足歐盟對光纜需求的嚴重問題,阻礙或延遲網路部署的風險,並將顯著增加歐盟客戶的成本。 會計事務所 他補充說,由於現有產能過剩,價格下跌,而且在幾年前所謂的供應短缺期間,所有參與者都進行了投資以增加產能。 另一方面,77號電纜提請人們注意,對光纖製成的電纜徵收關稅也會影響其他經濟部門,如果對電纜徵收關稅,那麼也應對光纖徵收關稅,因為歐盟也使用歐盟以外的生產商製造的纖維。 這種不利的發展表明,儘管為了維持和提高效率和競爭力而繼續進行投資,但在考慮期間這些投資的回報顯著下降,因為歐盟工業無法提高其盈利率。 如陳述(613)所述,委員會也分析了中國出口商和歐盟生產商抽樣提供的與更廣泛、可直接比較的產品組相關的綜合數據,以消除有效時間序列背後的產品組成差異。 在此框架內,他確定了 35 個可比較(即可比較)的產品組,這些產品組的時間序列涵蓋了所考慮期間的所有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