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警告燈 10 製造商、貿易商和供應商 從邏輯上講,投訴不可能包含中國政府要求的所有必要信息,因為這是委員會在調查期間詳細評估的一部分。 此外,委員會根據其掌握的所有信息,包括其以往的做法,審查了有關所稱援助的申訴。 這並不意味著委員會使用了現有事實,而是說它使用了所有現有資訊來確認投訴中包含的指控。 進口商表示,他們無法從聯盟工業採購所有光纜,因為聯盟工業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供應所需數量。 他們聲稱,2017年和2018年,市場上出現光纜及其主要原料光纜短缺的情況,當時聯盟產業無法滿足需求,因此不得不尋找其他供應商。 有進口商指出,隨著光纖和5G網路的部署,光纖電纜的需求增加,預計將繼續增加。 公司設立 他們認為,需求的增加,加上潛在的市場保護措施,可能會造成市場進一步短缺,並導致光纖和 5G 網路擴張的延遲。 五家獨立進口商在截止日期內提交了抽樣表格,其中四家提交了完整的問卷。 在對原產於中國的光纜發起反補貼調查後,有新的進口商出面要求配合這項調查。 在本次調查中,委員會自申請之日起將該進口商列為利害關係人,並在不影響已採取的程序步驟的情況下考慮了為本次調查提交的資訊。 在這方面,委員會回顧說,正如說明(668)至(678)中所解釋的那樣,市場主要基於長期供應協議。 40號《決定》的上述規定,如果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的精神來解釋,就可以看出旨在刺激經濟部門的產業政策與保障土地政策之間的明確聯繫。 在獲得利害關係方的最終資訊後,申訴人提出,樣本中的出口生產商可以從房屋和建築物的加速折舊中受益,而財政部和中央稅務局的公告並未涵蓋這些情況。 關於500萬元起徵點第二條規定的企業稅設備、器具扣除政策(財稅2018年54號)。 對此,證監會確認,抽樣企業在調查期間並未從房屋建築物加速折舊中受益。 委員會已經在演奏中確認了援助的獨特性(193)。 事實上,只有那些活躍在指南、管理措施和目錄中列出的關鍵領域或技術的公司才有資格獲得支援。 此外,合作出口生產商還提交了法律文件和補貼通知等證明文件,證明補貼是向屬於某些特定行業或部門和/或參與國家推動的特定工業項目的公司提供的。 因此,委員會重申其結論,即這些補貼僅適用於某些企業和/或明確定義的經濟運營商群體,該群體的範圍顯然比“EC -飛機”之爭。 委員會還發現,這些補助金的資格條件並不明確和客觀,並且不會自動適用;因此,它們不符合《基本條例》第 four 條第(2)款(b)項關於排除唯一性的要求。 歐盟委員會維持其立場,即作為監管機構,中國政府有權回答向抽樣出口生產商提供融資的金融機構提出的具體問題。 在向相關各方進行最後通報後,中國政府重申了立場,即「十三五規劃」和「中國製造2025」倡議不是約束性文件,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因稅率差異較大而產生的規避措施的風險,需要採取特殊措施來確保個別反補貼稅的適用。 公司登記 需繳納個人反補貼稅的公司必須向會員國海關當局出示有效的商業發票。 如果進口時未附有此類發票,則適用為「所有其他公司」規定的反補貼稅。 該法令中針對個別公司所確定的反補貼稅率是根據本次調查的結果而確定的。 如果在反傾銷措施實施後,受益於較低個別稅率的企業的出口量大幅增加,則這種出口量的增加本身就可以被視為措施實施後貿易結構的變化,根據《基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符合條件,可以啟動調查,揭露逃稅行為。 除其他事項外,此次調查的主題可能是是否有必要取消個別關稅項目,從而引入對整個國家有效的關稅。 委員會透過將歐盟向獨立客戶銷售同類產品的稅前淨利潤佔銷售額的百分比來確定抽樣的歐盟生產商的獲利能力。 來自中國的進口數量的確定方式與單項反傾銷調查相同,即根據中國出口生產商抽樣時提供的數據確定。 為了確定聯盟工業是否受到損害,並確定與聯盟工業狀況相關的使用和各種經濟指標,委員會審查了聯盟工業生產的同類產品的後續使用是否在計算中考慮在內。 此外,中國政府不同意委員會關於這些措施具有獨特性的觀點,因為中國沒有針對任何部門的具體土地使用政策。 他還指出,第 forty 條其決定並不要求國家當局確保受鼓勵部門取得土地。 根據《招標拍賣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第十條規定,地方依照城鎮土地計價制度決定土地價格,僅每三年更新一次政府的產業政策。 在向利害關係人最終提供資訊後,中天科技集團聲稱,股利免稅的目的是為了確保避免母公司和子公司對同一收入進行雙重課稅,這是一種合理的做法。 委員會規定,抽樣企業「在與新技術、新產品、新製程相關的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有權加計扣除」。 實際上,公司債的利率與貸款一樣受到公司信用評級的影響。 儘管為了使成員國海關當局能夠對進口產品應用單獨的反補貼稅率,必須出示該發票,但海關當局不僅必須考慮這一因素。 因此,沒有可用數據來評估任何先前支援的效果。 上述證據駁斥了中國政府關於中國土地使用權支付價格反映自由市場供需決定的市場價格的說法。 證監會在先前的調查中發現,中國土地使用權的支付價格並未反映自由市場供需決定的市場價格,因為拍賣過程不明確、不透明,在實踐中行不通。 (121) 如前文所述,當局根據城市土地估價制度製定價格,該制度要求他們在確定工業用地價格時必須考慮產業政策。 因此,立法規定電力市場有選擇地實行“市場化電力交易”,僅限於某些經濟領域,例如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經濟領域,特別關注高科技經濟領域。 公司設立 關於進一步微調單價500萬元以上資產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年75號)固定資產加速折舊適用(財稅2015年第106號)。 根據公告,10個重點產業企業購置的固定資產可以選擇加速折舊方法。 委員會發現,樣本中的一些公司免徵股息稅,這是在符合條件的國內企業中給予的。 《企業稅法》對參與國家重點支持和鼓勵發展的經濟產業或項目的企業提供企業稅收優惠,特別是對符合條件的境內企業之間的資本投資所得,如股息和獎勵,實行免稅。 ”因此,為了參與直接交易系統,公司必須滿足一定的要求並被列入「使用者目錄」。 為接受補貼的公司提供的經濟利益金額相當於退還金額/節稅金額。 這種援助在基本條例第 4(2)(a) 條的含義內是獨一無二的,因為儘管該公司未達到陳述 (507) 中提到的任何客觀標準,但仍獲得了減稅。 經濟優勢為以標準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總額與根據實際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75%後的應納稅額總額之間的差額。 台北會計師 經濟優勢是指按標準稅率應納稅總額與以減免稅率應納稅總額之間的差額。 《企業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創新高新科技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監管框架,債券不能在中國自由發行和交易。 每隻債券的發行必須根據債券類型和發行人的不同,獲得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改委或中國證監會等多個政府機構的批准。 此外,根據公司債管理規定,公司債的發行實施年度額度。 對於一些公司來說,由於直接合約採購的數量並非基於實際供需,因此不存在實際的基於市場的談判或招標過程。 事實上,電力生產商和電力消費者不能自由出售或直接取得其所有電力。 這受到地方政府機構分配給他們的數量配額的限制。 此外,儘管電價本應由電力生產商與電力消費者或中介服務公司直接協商,但國有電網營運商實際上仍在向電力公司收取費用。 最後,所有簽署的直接採購合約都必須提交給當地政府機構進行登記。 會計師 然而,委員會發現,在樣本的兩組中,受調查的公司受益於部分電費的減少或報銷/調整。 《公司稅法》第 25 條-第四條「稅收優惠政策」的一部分。 委員會還發現,出口保險計劃下授予的補貼具有獨特性,因為沒有出口就無法獲得補貼,因此依賴於基本條例第 4(4)(a) 條含義內的出口。 ,並為銀行在貸款活動中考慮國家產業政策提供了明確指引。 證監會也注意到,國務院令第40號該決定指示所有金融機構僅向激勵項目提供信貸支持,並承諾落實「與激勵項目相關的其他優惠政策」。 儘管同一決定第17條要求銀行尊重貸款原則,但委員會在調查期間無法確定這一點的實際執行情況。 相反,向出口生產商提供貸款,無論其財務狀況和信譽如何。 該委員會收集了有關國有股權的數據以及政府對國有銀行控制的正式跡象。 此外,還分析了政府是否以有意義的方式實施了控制。 為此,委員會不得不部分依賴現有事實,因為中國政府和國有銀行拒絕提供有關導致發放優惠貸款的決策過程的證據,如陳述中所述 (136)至(153)。 對於該集團公司,歐委會也發現中國政府針對該集團不同層面的研發產業化提供了補貼。 中國政府向母公司發放特別補貼,其中一家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委」)直接監管,然後母公司將補貼重新分配給其子公司,其中包括一家出口生產商,以籌集資金研發項目也是如此。 進口商認為,他們相對於歐盟生產商的競爭優勢在於高效率的銷售結構和物流。 他們透過在倉庫中保留大量庫存來縮短交貨時間,他們的目標是快速且靈活地回應客戶的需求。 合作進口商活動的一個重要部分是他們申請較小的專案。 除了這些投標報價外,他們還為客戶提供附加產品(例如下部結構、連接器和機櫃)和複雜服務(例如網路設計和安裝)。 中天科技集團提出的技術逆向工程分析是片面的,並非基於對成本和價格的全面評估。 此外,如同序言(491)所解釋的,《公司稅法》第25條-即第四條,題為「稅收優惠政策」。 該章的引言規定,「國家對參與國家重點支持和鼓勵發展的經濟產業或計畫的企業,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 第26條第(2)款進一步規定,豁免適用於「符合資格的境內企業」之間的資本投資所得,這似乎將其範圍僅限於某些境內企業。 因此,委員會認為,這種稅收優惠政策僅限於國家特別支持和鼓勵的某些經濟部門,例如光纜經濟部門,因此根據基本法第4條第(2)款(a)項的規定,監管被認為是獨一無二的。 因此,委員會在陳述(493)和(494)中確認了其結論,即該計劃構成了可反補貼的援助。 公司設立 因此,委員會得出結論認為,中國政府制定了一個規範框架,由中國政府任命或追究責任的合作國有銀行的經理和監管人員必須遵守該框架。 因此,每當合作的國有銀行向光纜產業提供信貸時,中國政府就依賴這項規範框架對銀行的活動進行有意義的控制。 在相關各方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聲稱「十三五」規劃中並未提及光纜,而歐盟委員會只是假設光纜屬於「資訊網路」範疇。 同樣,第25章提到的是“光網路”,而不是光纜等特定產品。 在相關方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認為,如果所指控的補貼是由地方和/或區域機構提供的,則不能將其視為特定區域的補貼。 區域援助不能被認為是獨特的,因為它是由區域本身(即區域或地方政府機構)提供的(49),並且委員會應該證明獲得援助的機會僅受地理位置的限制(50)。 基本條例第 3(1)(a)(i) 條提及了這些其他補助。 第 three 條第(2)款構成援助,因為中國政府以無償贈款的形式向抽樣公司集團提供資源,從而賦予它們經濟優勢。 抽樣的出口生產商配合調查,並提供了其從中國信保獲得的出口信用保險的詳細資訊。 由於效益是根據該資訊與適當的外部基準之間的差異計算的,因此補貼金額被認為反映了給予抽樣出口生產商的實際效益。 公司登記 中國政府提供的有關中國信保的資訊不完整,因此委員會無法就 ECI 調查的基本要素得出結論,即中國信保是否是公共機構以及抽樣向公司收取的費用是否可以被視為市場- 符合。 對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提供的優惠不僅限於稅收優惠,還包括直接的財政支援。 從上述規定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優惠政策的文件中可以看出,國家的任務是「每年提供一定數額的建設貸款和投資…」透過發行一定數量的長期債券向社會融資」(40)。 對此,國家發改委重申,在2006年中國高新技術產品目錄中,光纖產品,特別是光纖預製棒,被列為「新材料」。 中國政府進一步提出,中國公司債券和可轉換債券金融監管制度的目的是確保制度安全,保護投資者權益,並認為這種制度的存在本身並不構成證據。 因此,考慮到陳述(404)和(405),委員會認為,根據確鑿證據,樣本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債券的投資者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依法有義務提供信貸支持的金融機構。 在相關方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聲稱,委員會關於認定除進出口銀行外的所有國有金融機構均符合公共機構資格的論點不足。 公司登記 中國政府認為,歐盟委員會依賴以往的反補貼案例以及其對合作國有企業的結論,未能對每個非合作金融機構進行個案分析,特別關注每個案例的具體情況。 中國政府也指出,委員會沒有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對國有企業的實質控制,因為國營企業的經理和主管似乎是由中國政府任命的。 最初,樣本中的兩個群體提供了多次補貼以及透過中國各級政府接受補貼的證據。 他們關於此類補貼的個人資訊表為每家公司提供了更詳細的事實調查結果。 例如,調查期間實施的項目之一內容為“用於被動光網路(PON)的25G/100G混合光子整合晶片和模組”,價值5054萬元。 從「計畫目標」中,包括「無源光網路(PON)高效能25G雷射晶片技術」的目標,可以看出中國政府正試圖以此支持來刺激研發。 無源光網路是一種為最終用戶提供寬頻網路存取的光纖電信技術。 歐盟工業的自有市場(以佔歐盟市場總銷售額的百分比表示)在整個研究期間處於非常低的水平,並呈縮小趨勢,其規模從2017年的7%下降到調查期間的5.4% 。 由於相關市場規模有限,這種下降的影響幾乎難以察覺。 歐盟委員會指出,在評估低價利潤和低價銷售利潤時,使用了相關國家向歐盟出口的型號作為比較參考。 從出口廠商的出口銷售量與歐盟產業的銷售量比較來看,自然可以看出,歐盟產業並沒有販售所有的出口車款。 在本案中,抽樣的中國出口生產商的匹配率約為70%,委員會認為這足以對出口車型與聯盟工業銷售的車型進行全面、公平的比較。 因此,很明顯,中國政府存在於整個光纜價值鏈中,這可能會對不反映市場力量的價格產生影響。 由於使用上述設備,生產光纖電纜原料(尤其是鍺和四氯化鍺)的部門受到政府乾預。 台北 申訴人在申訴中提供了證據,證明中國的光纖光纜製造商屬於激勵性行業,因此可以合理地得出結論,向光纖光纜生產原材料製造商提供的補貼最終使光纖製造商受益。 如果光纖電纜製造商進行垂直整合,那麼它們將直接受益;如果這些補貼導致中國國內市場的投入價格低於其他情況,則它們將間接受益。 委員會發現,抽樣出口生產商集團內的公司在調查期間被歸類為高科技公司,因此繳納了15%或12.5%的降低企業稅率。 2006年中國高新技術出口產品第16號根據國家科技部關於公佈目錄的通知,「列入2006年文本版出口目錄的產品,可享有國家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優惠政策」 」。 委員會發現,中國政府透過實施計畫和策略支持雲南省的鍺產業。 有關此原料生產的規劃包括《雲南省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132)、《雲南省人民政府2016-2020年雲南省規劃》等。 關於工業發展的通知》(133)和《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措施的通知》(134)。 這項發現並沒有因中國政府聲稱委員會要求提供不相關市場的資訊而改變,因為用於生產光纖電纜的原材料不是鍺,而是四氯化鍺。 記帳士 由於鍺是四氯化鍺的原料,因此有關鍺及其市場的規則也影響到其特定衍生物四氯化鍺。 委員會發現,樣本中的兩組出口生產商都受益於信貸額度、銀行承兌匯票和可轉換債券形式的優惠融資。 鑑於財政貢獻、為出口生產商提供的經濟優勢以及獨特性的存在,委員會認為這些類型的優惠融資是可反補貼的支持。 綜合上述考慮,證監會認為,樣本公司發行公司債時擔任承銷商、公司債主要投資者的中資金融機構符合第四十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