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警告燈 10 製造商、貿易商和供應商 由於調查的複雜性以及樣本中出口生產商結構的複雜性,委員會決定不進行單獨調查,因為這會造成不合理的負擔,並導致委員會無法在法定期限內完成調查。 (146) 這些價格可視為具有代表性,佔調查期間聯盟產業銷售額的 36%。 為了正確執行反補貼稅,對「所有其他公司」徵收的反傾銷稅不僅適用於不合作的出口生產商,也適用於在調查期間未向歐盟出口的生產商。 這些措施的預期效果是恢復公平的競爭環境,以及實現適當水準的獲利、投資和產能擴張。 反補貼措施可能會對進口商產生一些不利影響,並可能降低他們的獲利能力,但是,鑑於其利潤率超過20%,進口商將能夠控制關稅造成的成本增加和/或將其部分轉嫁給他們的客戶。 此外,他們可以尋找替代採購來源,包括其他第三國或歐盟經濟部門的供應商。 因此,獨立進口商可以透過使用受影響產品的其他採購來源,以及管理關稅造成的成本增加和/或將其部分轉嫁給客戶,來避免採取這些措施所造成的不成比例的嚴重影響。 公司登記 如果不採取措施,可能會對聯盟工業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包括進一步的價格下跌、銷售和產量下降,以及盈利能力和投資的進一步財務下降,從而危及聯盟工業的未來。 綜上所述,可以說,來自中國以外國家的進口不可能造成歐盟工業表現的明顯惡化,也絕不會削弱歐盟情況惡化之間的因果關係。 如同陳述(665)所述,還有證據表明,由於來自中國的價格過高的進口產品增加以及由此導致的市場份額損失,聯盟工業的某些計劃投資和擴張項目必須取消或暫停。 結果,這些進口產品的市佔率在所考慮的期間內從 14.8% 增加到 28.3%,顯著擴大了 91%。 決定中確定的政策指導方針,向屬於鼓勵行業的公司提供優惠融資,從而作為基本法規第 2 條 b) 點或第 three 條第 1 款 a) 點規定的公法機構iv 基本規定。 根據該款,它們作為政府委託或指導的機構行事。 如同序言(426)所解釋的,《證券法》(2014年文本)第十六條和《公司債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因此,如同說明(393)和(394)中所解釋的,公司債的發行目的只能與中國政府鼓勵類產業計畫中規定的目的相同。 合格會計師 機構投資者 — — 主要是商業銀行和開發銀行,如說明 (397) 和 (430) 所示 — — 必須遵循 40決定規定的政治方針。 委員會發現,在調查期間,兩組抽樣的出口生產商均受益於貸款形式的優惠融資。 鑑於財政貢獻、為出口生產商提供的經濟優勢以及獨特性的存在,委員會認為以貸款形式提供的優惠融資是可反補貼的支持。 證監會在複述(400)中認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表述是指該投資項目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鼓勵類”,其中也包括光纖光纜經濟領域。 此外,部分補貼是根據出口績效依照第4條第(4)款(a)項的規定發放的。 在相關方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辯稱,它已向委員會提交了所有必要的信息,並且由於中國信保沒有向光纜行業提供具體補貼,因此所要求的信息與目前的調查無關。 對此,雖然委員會一致認為避免雙重課稅是國際上通行的稅收慣例,但《證券法》第26條第(2)款第四節題為「稅收優惠」的規定。 本章的一部分,規定了一些免除一般稅收規則的稅收優惠待遇。 應委員會要求,中國政府提交了雲南省政府發布的有關鍺行業的政府計劃和通知。 然而,中國政府沒有配合委員會的要求,將問卷轉發給投入供應商,以便委員會獲得有關生產和供應相關原材料的公司的所有權結構的更詳細資訊。 因此,由於中國政府在光纜生產所用原材料方面進行了部分合作,委員會沒有收到有關原材料供應商的必要資訊。 在「寬頻中國」策略的政策工具一章中,中國政府提出了實現該戰略目標的工具,即「充分利用中央財政各類專項資金,為地方提供相關資金,用於相關研發活動」。 台北會計師 歐盟委員會的結論是,反補貼稅不可避免地會對從中國購買光纖電纜的用戶產生成本影響,但這是由於中國出口商的不公平出口行為造成的。 研究還發現,光纜成本僅佔數位網路專案總部署成本的一小部分(遠低於 5G 的 5%)。 因此,中國政府鼓勵寬頻基礎建設,也鼓勵了寬頻基礎設施建設所必需的、作為基礎設施組成部分的關鍵產品。 「具體」部分提到的各種文件的實施所產生的規範框架「限制」了受刺激經濟部門(例如資訊科技和光纖經濟部門)中某些公司獲得優惠待遇的「機會」屬於寬頻網路一部分的電纜。 第 2 節中提到的各種文件足以證明補貼的獨特性以及中國政府對光纜產業的鼓勵。 因此,中國政府和Connect Com的主張被駁回。 因此,委員會認為,上述法律架構是中國信保透過執行政府任務在光纖電纜領域實施的。 《基本規定》第 3 .1.a) i) 條提及了中國信保。 根據第 2 條 b) 點及其第一項的解釋,並根據 WTO 的相關判例法,它作為公法機構行事。 此外,抽樣出口生產商也獲得了經濟優勢,因為保險費低於中國信保營運成本所需的最低保費。 證監會認為,銀行承兌匯票是金融機構向光纜等鼓勵類產業提供的另一種優惠金融支持形式。 此外,部分合作銀行也提供了與這些公司的貸款概況,證明特定交易資訊的提供並未受到限制。 然而,沒有一家銀行提供有關其對相關交易的內部評估的資訊。 在向相關各方進行最後通報後,中國政府就委員會決定適用《基本條例》第 28 條第(1)款有關優惠信貸、出口信用保險和原材料的規定發表了一般性意見。 在啟動程序的通知中,委員會邀請相關各方與其聯繫以參與調查。 合格會計師 委員會還分別向申訴人、GOC、其他聯盟生產商、已知的出口生產商以及已知的進口商和用戶通報了調查的啟動情況,並邀請他們參與調查。 中國機電商會指出,不再限制中國優質光纜的供應將最有利於歐盟的數位化議程和5G轉型。 根據基本條例第31條,委員會審查了儘管發現了損害性援助,但是否可以明確指出本案中採取的措施不符合歐盟的利益。 它還認為,這些措施將保護歐盟製造商免受競爭,從而阻礙其創新。 最後,在所考慮的時期內,來自挪威的進口也有所增加。 挪威的價格在 2017 年已經很低,在所考慮的時期內繼續下降(2017 年與 IP 之間為-21%),並且遠低於聯盟工業和中國出口商的價格水平。 同期從挪威進口的市佔率逐漸增加(從1%增加到1.5%)。 這些趨勢是基於涵蓋多種產品類型的統計數據,因此,考慮到總體數量有限,歐盟委員會無法準確估計這些進口對歐盟工業狀況的影響。 公司登記 2018年至調查期間,來自土耳其的進口產品價格看似較低,但價格高於中國進口產品,且呈現逐漸上漲的趨勢。 土耳其出口商的市佔率在報告期間內基本穩定,略高於2%。 機電商會在最終向利害關係人披露的評論中表示,多項關鍵指標並未表明聯盟工業受到損害,調查期間其生產率、產量和就業水平保持穩定甚至增長。 產能保持穩定,產能增加,銷售價格略有下降,但保持穩定,獲利能力和投資維持在高水準。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它將某些產品添加到策略和新興產品目錄中。 其中一種產品顯然是由光纖組成的電纜,因為對「光通訊設備,包括光纖」類別的提及是顯而易見的。 此外,所有電纜類型均須遵守某些不同的技術規範和標準。 就原料而言,一種光纜類型與另一種光纜的一部分所使用的材料可能有所不同,這並不重要,因為所有類型的光纜都是使用光纖製造的。 關於製造工藝,調查顯示,一些專有設計的標準光纜在護套周圍有一層鋼絲,而這些光纜是在與 OPGW 相同的機器上製造的。 此外,OPGW和OPPC電纜的電樞生產僅在這些電纜生產的一個階段進行,因此並不能證明它們被排除在調查的產品範圍之外。 需要補充的是,從索賠評估的角度來看,調查期間OPGW和OPPC光纜的銷售量佔向歐盟的銷售量的較小部分是無關緊要的。 在利害關係人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聲稱,相關貸款並未提供基本條例第 3(2) 條和 SCM 協議第 1(1)(b) 條含義內的經濟優勢。 中國政府認為,委員會非法無視合作出口生產商的信用評級,並且不同意委員會建立基準的方法,該方法是基於無視出口生產商的信用評級。 中國政府指出,儘管委員會關於貸款的事實調查結果在很大程度上基於其對相關公司據稱不利的財務狀況的評估,但委員會的評估是不正確的,特別是在公司的循環貸款方面。 委員會不同意中國政府關於武漢東湖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未向光纜企業提供補貼以及該區所謂的補貼與光纜上下游產業相關的說法。 一方面,委員會確定其中一家出口生產商受益於武漢東湖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當局向其母公司授予的研發資金。 另一方面,即使中國政府關於該園區的補貼與上下游光纜產業有關的說法屬實,也不能證明相關光纜製造商沒有從中受益。 委員會審查了所有向出口生產商供應原材料並與其有關聯的公司,並將其獲得的部分補貼(包括不可退還的補貼)分配給相關產品。 首先,申訴人證明,在大幅降低歐盟工業價格的進口補貼增加的同時,歐盟工業的狀況也惡化了。 其次,至於其他因素,例如中國政府和機電商會提到的從第三國進口以及其他情況,其影響並不會對聯盟產業造成損害,分析也沒有表明聯盟產業受到任何損害。 此外,關於補貼審查將導致雙重徵稅的說法,如序言(765)中所解釋的,委員會確保徵收反映補貼水平和傾銷總額的累積關稅不會導致雙重徵稅。 根據文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的限制類別,他們必須嚴格執行現行的差別電價政策。 使用城市、縣權鎮、縣城、工礦區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一般繳納市府土地使用稅。 某些類別的土地,如從海上掠奪的土地,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軍事單位自用的土地,財政部管理的政府撥款機構使用的土地,宗教禮拜場所、公共場所等。 公園、公共歷史古蹟、旅遊景點佔用的土地,以及街道、公共道路、公共廣場、綠地和其他城市公共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稅。 具體而言,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製程時發生的、未歸類為無形資產併計入當期利潤的研究開發費用,在全額扣除後,再按75%的比例扣除。 因研究開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以無形資產成本的175%提列折舊。 自2021年1月起,研發費用稅前加繳扣除額提高至100%(115)。 在研究開發稅收抵免框架內,企業在國家確定的某些高新技術優先領域進行研究開發活動,且研究開發費用達到一定限額的,可享有稅收優惠。 上述規定明確,企業所得稅稅率降低的對像是擁有重要知識產權並符合一定條件的“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如“符合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 委員會認為,給予受益人的經濟利益是公司實際支付的保險費金額與應用說明(460)中提到的外部參考值時應支付的保險費金額之間的差額。 綜上所述,歐盟委員會現階段得出的結論是,相關國家的補貼進口產品對歐盟產業造成了重大損害。 其他已知因素,無論是單獨還是一起,都無法削弱進口補貼與重大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 對招標的分析表明,中國產品正在迅速取代歐盟經濟部門的產品,調查期末組織的招標也證實了這一點。 這些招標表明歐盟工業遭受了價格侵蝕,銷售進一步大幅下降,這證實了總體損害情況並證明了其合理性。 考慮到從相關國家進口的數量和價格,補貼差異的實際水準對歐盟工業產生了重大影響。 歐盟銷售市場份額的下降表明,歐盟工業在考慮期內未能利用歐盟市場的成長。 在所考慮的時期內觀察到的總體增長的原因是表 1 中所述的需求增長。 然而,在此期間,聯盟工業的產量僅成長了 16%,而同期市場成長率為 38%。 因此,歐盟經濟部門無法充分感受到市場成長的正面影響。 委員會發現,在所考慮的期間內,聯盟生產商的產量中有 4 會計.4% 至 5.8% 供內部使用。 在這種情況下,電纜被交付給同一家公司或公司集團進行進一步加工,特別是生產帶有連接器的電纜。 鑑於市場規模有限(估計不到調查期間聯盟產量的5%),委員會發現國內消費的輕微下降並未對聯盟產業造成重大損害。 機電商會聲稱,從中國的進口與聯盟工業狀況的發展沒有關聯。 CCCME特別指出,2017年至2018年期間,歐盟工業的獲利能力有所提高,這段期間來自中國的進口量成長最為強勁。 CCCME進一步聲稱,2018-2019年期間,當中國進口增加、價格下降時,聯盟生產商提高了銷售價格,但並未失去市場份額。 這突顯出,在所考慮的時期內,這個不斷擴張的高科技產業所實現的約8%的利潤水準是不夠的,因此顯示了對歐盟經濟部門的損害。 同樣,對於不合作的聯盟生產商申報大量中國進口的情況,委員會決定,考慮到與中國出口生產商的關係以及大量進口,相關聯盟生產商應同樣被排除在聯盟經濟部門。 公司設立 利害關係人最終揭露後,中國政府不同意使用非中國大陸基準,導致效益計算不符合《基本規定》第6條(d)款和《SCM》第14條(d)款協議。 中國政府進一步聲稱,透過競爭和談判確定價格可確保價格不會被扭曲,而是反映公平的市場價格。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可轉換公司債的利率由發行公司與主要秘書協商確定,但利率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 根據《證券法》(2014年版)第十六條第(五)款規定,「公司債的名目利率不得超過國務院所確定的名目利率」。 此外,適用於所有債券的《公司債管理條例》第十八條進一步規定:「公司債的發行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向私人支付固定利率債券的參考利率」。 委員會發現,中國金融機構向樣本中的兩個群體提供了信貸額度以確保融資。 由於數位產業的快速擴張,歐盟市場正在強勁成長,並將在未來繼續如此(140)。 儘管調查期間的後半段(2020 年上半年)恰逢與 Covid19 大流行相關的中斷的前幾個月,但在整個調查期間,使用量持續增加。 調查結果顯示,調查期間最後幾個月開始的疫情和相關預防措施減緩了成長,但整個調查期間歐盟對受影響產品的消費量呈現成長趨勢。 壟斷市場是指公司提供的連接解決方案中使用光纖電纜(包括配備連接器的電纜);該市場的成交量與整個市場相比極小,在整個研究期間下降了 登記工商 12%。 在相關各方最終披露後,Connect Com要求歐盟委員會公佈單獨為生產光纜提供的援助金額以及分配給合作出口生產商用於生產相關產品的援助金額,聲稱其無法有效行使他受到保護的權利。 政府正在規劃打造新一代資訊科技產業,並以此打造新一代資訊網路經濟產業。 此收益是透過將敘述(310)中提出的基準應用於調查期間的信貸融資期來確定的。 關於陳述(299)中所描述的流動性指標,委員會發現該公司正在努力解決短期流動性問題,因此風險狀況較高。 證監會進一步認定,國開基金是政策性投資主體,主要透過「股權投資、機構投資、股東貸款、地方投資和企業資金融資補充等方式支持國家認可的重點領域項目」。 根據世貿組織上訴機構的規定,當政府將責任委託給私人組織時,就會產生「授權」;當政府對私人組織行使權力時,就會產生「指示」(60)。 在這兩種情況下,政府都利用私法組織間接提供財政捐助,並且「在大多數情況下,可以假設私法組織的授權或指示涉及某種形式的威脅或誘導」(61)。 同時,第 3 條第 (1) 款 a) 台北 iv 點。 另一方面,授權或指示意味著「政府發揮更積極的作用,而不僅僅是鼓勵」(64)。 《銀保監會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銀保監會令2013年第3號)。 章程也提到,進出口銀行黨委在保證進出口銀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重大舉措方面發揮領導和政治骨幹作用。 Connect Com 還聲稱,委員會無視基本條例第 4(2)(b) 條,根據該條,如果授予機構在獲得資格和可授予援助金額方面採用客觀標準,則不存在唯一性,或者施加條件。 此類補貼包括器材補貼、專利資金、科技資金和獎勵、企業發展資金、出口促進資金、產業提質增效補貼、結算貿易支持資金、外貿貿易發展資金等。 委員會無法披露此信息,因為它被歸類為敏感商業信息。 在向相關各方進行最後通報後,中國政府重申了立場,即「十三五規劃」和「中國製造2025」倡議不是約束性文件,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因稅率差異較大而產生的規避措施的風險,需要採取特殊措施來確保個別反補貼稅的適用。 台北 需繳納個人反補貼稅的公司必須向會員國海關當局出示有效的商業發票。 如果進口時未附有此類發票,則適用為「所有其他公司」規定的反補貼稅。 該法令中針對個別公司所確定的反補貼稅率是根據本次調查的結果而確定的。 聯盟利益的認定是基於對所涉及的所有不同利益的評估,包括聯盟產業、進口商、使用者和其他相關經濟參與者的利益。 基於上述情況,委員會在程序的現階段得出結論,聯盟產業遭受了基本條例第 8(4) 條含義內的實質損害。 如下所述,委員會並沒有忽視專屬市場,而是識別了它並審查了它隨時間的演變。 會計師 專屬市場規模較小且不斷縮小,證實它不會對歐盟經濟部門的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委員會還回顧說,帶有連接器的電纜不能被視為有關產品。 在對有關各方的最終披露的評論中,CCCME 重申其主張,即來自聯盟生產商的進口應與來自其他各方的進口分開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