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警告燈 10 製造商、貿易商和供應商 此外,證監會試圖以個別可轉換債券發行為基礎,以具體證據支持實質審計的進行。 因此,委員會結合調查的具體事實發現,審查了陳述(395)至(403)中提出的一般法律環境。 證監會發現,銀行承兌匯票在商業交易中大量用作支付工具,取代現金匯票,從而促進發行人的現金流量和營運資金。 從現金角度來看,該工具為發行人提供了長達1年的延期付款期限,因為現金交易金額的實際支付發生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時,而不是發行人必須付款時它的供應商。 在沒有此類金融工具的情況下,發行人要麼使用自己的營運資金(含成本),要麼向銀行申請短期營運資金貸款來支付供應商的費用,而供應商也有成本。 本質上,透過銀行匯票付款,分行可以在 three 會計服務 個月到 1 年的時間內使用所交付的商品或服務,而無需預付任何現金或產生任何費用。 委員會發現,信貸安排協議通常將銀行承兌匯票與其他短期金融工具(例如營運資金貸款)一起列為融資限額的可能應用。 中天集團進一步聲稱,即使適用相對差額,仍應適用於浮動利率的基點部分(通常表示為參考利率加基點補充),貸款亦是如此。 以外幣計價,其利率以LIBOR(倫敦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並輔以基點的形式決定。 因此,透過為LIBOR補充一個基點,並透過將相對差異應用於LIBOR,委員會計算出一個完全獨立於公司信用評級的參考值,從而充分反映了貸款的風險暴露。 調查期間,兩家抽樣企業集團與中國信保已有出口信用保險協議。 此外,證監會試圖以個別公司債發行為基礎,以具體證據支持實質審計的進行。 因此,委員會結合調查的具體事實發現,審查了陳述(425)至(428)中提出的一般法律環境。 《公司債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113號。 根據基本規定第6條b)點,委員會認為,以這種方式給予受益人的經濟利益是公司為透過銀行承兌匯票提供融資而實際支付的補償金額與實際支付的金額之間的差額。 歐盟委員會認為,中國政府關於BB級歐盟企業適用利率的言論毫無根據,因為歐盟無風險利率與中國無風險利率不同,因此無法與中國的利率進行比較。 根據彭博社公開數據,證監會以BB級企業發行債券的預期利率為基準,適用於央行貸款參考利率或2019年8月20日後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 由於該公司主要透過短期融資支付其活動費用,委員會的分析重點是該公司的流動性狀況。 研究期間,該公司平均流動資產覆蓋率為0.9,平均流動性速動比率為0.7,平均現金比率為0.1,平均CFO比率為0.1。 這些指標都顯示流動性問題,因為短期負債總額超過流動資產總額,而公司由於其流動資產和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無法償還短期負債。 從財務分析的角度來看,人們普遍認為流動性比率低於1表明存在流動性問題,信貸機構認為存在風險。 由於效益是根據該資訊與參考率之間的差異計算的,因此補貼幅度被認為反映了抽樣出口生產商所獲得的真實效益。 關於用於生產光纜的投入,委員會發現芳綸(一種化學生產的合成纖維,用於生產光纜的投入之一)被中國政府列為關鍵戰略產品新興產業列入產品和服務引導目錄。 工商登記 (41) 由於此資格,後一種原料成為中國政府各項政策的核心要素。 CCCME進一步聲稱,投訴中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補貼進口產品與傷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首先,中國政府和機電商會認為,來自中國的進口與歐盟工業情勢的演變之間沒有關聯。 該投訴包含足夠的證據顯示補貼進口對聯盟產業造成了實質損害。 訴狀中包含的具體損害分析表明,從中國進口的產品的價格大大低於歐盟工業的價格(無論是絕對價值還是相對價值)增加了歐盟的市場份額。 由此可見,所謂的補貼進口對歐盟工業造成了重大損害,例如銷售額和市場份額的下降以及財務表現的惡化。 根據《基本條例》第15 工商登記 條第(3)款,委員會根據為包括在內的合作出口生產商確定的反補貼補貼金額的加權平均數確定了未包括在樣本中的合作出口生產商的補貼總額。 樣本中排除了計算中的微不足道的金額,以及針對屬於《基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範圍的項目確定的補貼金額。 然而,委員會並沒有忽略部分基於確定這些金額的現有事實的事實調查結果。 在缺乏有關信用測試的具體證據的情況下,委員會因此審查了陳述(232)至(239)中提出的一般法律環境,以及它還審查了合作國有銀行在向樣本中的公司發放的貸款。 這種做法不符合該銀行的官方立場,因為實際上該銀行並未根據詳細的市場風險評估採取行動。 一方面,委員會需要有關非合作銀行的所有權和管理結構的信息,以確定這些銀行是否是公共機構。 另一方面,需要部分合作銀行(進出口銀行)提供的公司特定信息,例如與向抽樣出口生產商提供貸款相關的信貸審批流程和信用評估信息,以確定是否以優惠利率向這些生產商發放貸款。 會計 這些內部文件只能由中國政府和銀行提供,因為抽樣出口生產商無法取得這些文件。 光纖電纜也經常在「下一代資訊科技領域」尤其是「資訊與通訊設備」中被提及。 《中國製造 2025》路線圖 (18) 列出了 10 個中國政府視為關鍵部門的戰略部門。 在資訊通訊設備方面,將「高速大容量光傳輸設備(400G/1Tbps)」和「高速光接入設備(10G/100Gbps)」產品類別定義為屬於資訊通訊設備領域的產品。 其中一個抽樣群體中的一家出口生產商在調查期間報告了 113 項補貼,其中超過 80%(按金額計算)與研發項目有關。 對於該集團中的其他出口生產商,研發補貼金額佔調查期間通報的補貼總額的70%以上。 此外,雖然進出口銀行對其信貸審批和風險管理系統的運作進行了一般性說明,但沒有提供對樣本公司發放貸款的評估的具體資訊。 它辯稱,它無法發布這些文件,因為它們被歸類為內部和機密商業資訊。 會計事務所 由光纖組成的電纜在長途、城域和接入網路的電信網路中用作光傳輸介質。 我們收到了投訴人、GOC、CCCME、兩家抽樣出口生產商和一家無關進口商 Connect Com GmbH(「Connect Com」)的評論。 樣本中未包括的兩家合作出口生產商澄清了歐盟委員會關於其合作狀態和具體名稱的錯誤,並予以更正。 此外,歐盟工業的獲利能力在整個研究期間都低於利潤目標,這表明歐盟工業在2018年和2019年已經受到損害,正如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還發現的那樣,傾銷金額大幅增加。 因此,委員會認為機電商會的上述論點並未顯示傾銷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 事實上,經證實,涉案產品自中國進口後,部分傷害指標的負向趨勢是在一定時間後才出現的。 包括產量、產能、歐盟市場銷售和就業在內的多項指標都顯示出正面的趨勢。 然而,這些指標的演變與消費的成長並不相符,事實上,如果聯盟產業能夠充分利用市場的成長,這些指標還會增加更多。 儘管銷量增加,但在不斷成長的市場中,聯盟產業的市佔率卻下降了10.8個百分點(從64.3%下降至53.5%)。 這種現象與中國出口造成的價格壓力有關,但在所考慮的時期內,中國出口卻伴隨著價格的大幅下降,或至少是價格侵蝕。 在利害關係人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聲稱,由於中國的土地市場是自由市場,因此提供土地使用權並沒有使樣本公司受益。 委員會認為,樣本公司降低的電價以及透過直接供電合約或其他方式參與「市場化電力交易」而產生的退款/調整屬於《電價法》第3條第1款的規定。 第 3 工商登記 條第(2)款構成援助,因為中國政府(即網路營運商)以收入減免的形式提供財政捐助,這為相關公司帶來了經濟優勢。 委員會發現,就抽樣公司而言,簽發日期通常是供應商的付款截止日期或之前,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是付款截止日期之後幾天。 委員會確定樣本中公司的銀行承兌匯票的有效期限為發票付款截止日期後3至12個月。 對此,委員會澄清說,其結論是基於管理費和續展費的適用以及公開數據的適當參考值。 會計 在陳述中(349),委員會參考了以往反補貼案件的調查結果以及匯豐銀行和巴克萊銀行這兩家大型國際銀行的做法(84),以確定適當的參考值。 根據現有信息,委員會估計使用 1.5% 的管理費和 1.25% 的續展費參考值是合理的。 中國高新技術出口目錄特別提到了光纖、光纖通訊傳輸設備和光纜(108)。 可轉換公司債是混合債務工具,具有債券的一些特徵(例如利息支付),同時提供在一定條件下將投資金額轉換為股票的可能性。 委員會發現,兩家抽樣公司的可轉換債券中只有極少數被轉換為股票。 因此,在調查期間,樣本中的兩家公司的可轉債僅起到債券的作用,從而為投資者提供了類似於貸款的利息形式的回報。 由於陳述(310)中提出的貸款計算方法是基於債券,委員會考慮到本案的具體情況決定採用相同的方法。 (100) 這意味著將同一期限的美國AA級公司債與美國BB級公司債之間的相對利差應用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參考利率(101)或-2019年8月20日後。 會計師 由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參考貸款利率確定本期債券的市場化利率。 無論發行人的風險狀況如何,金融機構都以極低的回報率接受可轉換債券的投資,從而為樣本中的出口生產商提供了經濟優勢。 保薦機構安排債券的發行,推薦發行人,報證監會批准,協商向投資者發售債券的價格,並負責尋找願意接受的投資者債券發行協議、條件,包括利率。 對此,委員會對外幣貸款採取了保守的做法,並使用LIBOR作為無風險參考利率。 倫敦銀行同業拆息中加入的基點代表了公司的獨特風險。 首先,只有部分抽樣出口生產商的貸款包含參考利率和基點之間的這種差異。 據機電商會稱,團體的使用表明歐盟行業價格與中國價格的匹配和比較存在問題。 儘管官方進口統計數據包含以公斤為單位的數據,但根據出口生產商和聯盟工業的評論,委員會認為該計量單位不適合計量相關數量。 調查指出,在該行業中,體積通常主要以長度而不是質量來表示。 其中,可以輸入電纜的長度(公里電纜)和電纜中光纖的總長度(公里光纖)。 由於調查涉及電纜,委員會認為電纜公里是最合適的測量單位,因此在下面的損壞分析中使用了它。 鑑於中國出口生產商的高度合作,並考慮到樣本從支持資格的角度來看也具有代表性,委員會認為確定“所有其他公司”的金額是適當的。 40號《決定》的上述規定,如果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的精神來解釋,就可以看出旨在刺激經濟部門的產業政策與保障土地政策之間的明確聯繫。 在獲得利害關係方的最終資訊後,申訴人提出,樣本中的出口生產商可以從房屋和建築物的加速折舊中受益,而財政部和中央稅務局的公告並未涵蓋這些情況。 關於500萬元起徵點第二條規定的企業稅設備、器具扣除政策(財稅2018年54號)。 對此,證監會確認,抽樣企業在調查期間並未從房屋建築物加速折舊中受益。 委員會已經在演奏中確認了援助的獨特性(193)。 事實上,只有那些活躍在指南、管理措施和目錄中列出的關鍵領域或技術的公司才有資格獲得支援。 此外,合作出口生產商還提交了法律文件和補貼通知等證明文件,證明補貼是向屬於某些特定行業或部門和/或參與國家推動的特定工業項目的公司提供的。 因此,委員會重申其結論,即這些補貼僅適用於某些企業和/或明確定義的經濟運營商群體,該群體的範圍顯然比“EC -飛機”之爭。 委員會還發現,這些補助金的資格條件並不明確和客觀,並且不會自動適用;因此,它們不符合《基本條例》第 four 登記公司 條第(2)款(b)項關於排除唯一性的要求。 歐盟委員會維持其立場,即作為監管機構,中國政府有權回答向抽樣出口生產商提供融資的金融機構提出的具體問題。 調查期間,同類產品由29家聯盟生產商在聯盟內生產。 除下一節提到的兩家公司外,它們構成基本條例第 9 條第 1 款意義內的聯盟產業。 由於英國退出歐盟,委員會在整個考慮期間對歐盟現有 27 個成員國 (EU-27) 登記公司 進行了損害分析。 在相關方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聲稱,歐盟委員會所反補貼的豁免和扣除計畫並不構成可反補貼的援助。 因此,我國政府聲稱這些補貼不屬於基本條例第4條第(2)款(b)項所指的特定補貼。 樣本中的公司集團提供了有關補貼金額以及發放和支付個人補貼的當局的資訊。 有關公司大多將這筆收入記入其記錄中的「補貼收入」項下,並對這些記錄進行單獨審計。 委員會認為有關這些補貼的資訊是經濟優勢轉移已經發生的明確證據。 台北會計事務所 還有其他法律條款構成了光纖電纜製造商參與的支援計畫的基礎。 委員會指出,它要求每家銀行的貸款交易分別獲得每家公司的同意。 委員會認為,這種單獨的同意應足以取得抽樣公司的記錄。 敘述(81)至(126)中提出的計劃和方案的實施導致了具體的貨幣支付。 中國政府引導光纜產業發展的手段之一就是政府直接補貼。 出口製造商FTT公開的2019年年報證實,該公司截至2019年底有3.938億元的政府補貼形式的遞延收入,還有4,580萬元的政府補貼作為「其他收入」(45)。 公開發布的出口製造商中天科技2019年年報證實,2019年底,該公司有以政府補貼形式存在的遞延收益1.503億元,並收到與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貼3.611億元(46) 。 對此,歐盟委員會指出,中國政府所指的「一般基礎設施」的解釋與政府以一般基礎設施形式提供的商品的定義有關。 此外,本次調查的對象並非政府提供的光纜(中國政府稱其為「一般基礎設施」),而是給予向歐盟出口光纜的光纜出口製造商的所有反補貼補貼。 因此,歐盟委員會認為該主張缺乏事實依據,且與中國政府鼓勵光纜產業的評估無關,因而駁回。 如同敘述(80)中所解釋的,光纖電纜是網路網路基礎設施的關鍵要素,在光纖網路和寬頻網路的部署中發揮關鍵作用。 寬頻基礎設施包括提供高速網路存取和其他先進電信服務所需的已安裝電信設備和技術的網路(35);光纖電纜是傳輸設備的主要組成部分。 因此,寬頻基礎設施和網路的建設需要使用能夠傳輸資料的產品,而不是像中國政府所建議的那樣主要限於提供服務。 《國家開發區優惠政策》文件還提到了2016年國家支持重點高新區目錄,其中列出了支持的重點高新區。 目錄明確提到「I. 「電子資訊」類第4項「通訊技術」、「光傳輸網路」及「光傳輸系統技術」-其中也包括光纖電纜-屬於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領域。 其抽樣的光纖電纜出口製造商之一位於武漢省,集團大部分公司位於東湖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這些企業享有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體系的優惠待遇。 Connect Com 同意 GOC 關於啟動調查的論點。 Connect Com特別強調,反傾銷和平行反補貼調查可能會為歐盟產業帶來雙重救濟,並導致反補貼措施的濫用。 合格會計師 Connect Com 辯稱,投訴中關於補貼的存在、傷害以及補貼與傷害之間的因果關係的指控沒有得到充分的證據支持。 關於缺乏因果關係的證據,Connect Com 認為,聯盟工業市場份額下降可能有許多其他原因,例如在所考慮的時期內從其他第三國進口的增加以及過剩的進口。 此外,Connect Com也聲稱,該申訴書只是反傾銷調查申訴書的副本,申訴人應該區分所謂的傾訴造成的損害和所謂的補貼造成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