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警告燈 10 製造商、貿易商和供應商 委員會指出,為了為其成長提供資金,該公司正在改變其債轉股槓桿率(77),增加對外部融資的依賴,並將其擁有的資金比例限制在100%。 還應該指出的是,儘管該公司處於盈利狀態,但其利潤率和股本回報率(78)自2018年以來有所下降。 委員會還發現,該集團的兩家出口生產商和其他關聯公司經常使用短期貸款為其日常營運所需的營運資金提供資金。 因此,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以優惠貸款形式提供的援助並非普遍適用於所有部門,但在基本法規第 4(2)(a) 條的含義內被認為是獨特的。 考慮到該貸款金額是樣本出口生產商用於其自有項目的,該貸款是樣本出口生產商與銀行直接協商的,且出口生產商與母公司簽訂了貸款協議,該協議映射了樣本出口生產商的貸款金額。 根據母公司與銀行股東協議,委員會認為母公司僅充當中間人,與國家開發銀行簽訂協議,向出口生產商提供貸款。 因此,委員會認為相關貸款是銀行提供給相關出口生產商的融資。 委員會發現,樣本公司收到的與技術現代化、更新和轉型相關的大部分補助金都專門與研發相關。 很少有支援與公司或其生產流程的轉型和創新有關,因此也間接與研發相關。 中國政府還聲稱,投訴人提到的各種補貼計劃不能被視為補貼,因為投訴人沒有提供這些補貼的存在、金額和性質的詳細證據,也沒有提供補貼與產品之間的直接聯繫。 (71)請參閱中國證監會《證券市場信用評等業務管理過渡辦法》證監發〔2007〕50號。 在對有關各方的最終披露的評論中,機電商會聲稱,聯盟工業的市場份額實際上更大,而中國進口的市場份額更小。 對此,機電商會進一步聲稱,市場數據應以光纖公里數而非電纜公里數來定義,這一做法將導致中國進口產品的市場份額下降。 CCCME 提出,數家歐盟生產商與中國光纜生產商有關聯,並要求歐盟委員會在損害分析中單獨分析這些進口產品。 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產業詳見2016年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產業目錄。 台北會計事務所 根據說明(340),所有短期融資都必須由信用額度涵蓋。 因此,委員會將調查期間合作公司可獲得的授信額度金額與這些公司同期使用的短期融資金額進行了比較,以確定是否所有短期融資都包含在授信額度內。 如果短期融資金額超過信用額度上限,委員會將在現有信用額度上增加出口生產商實際使用的超過信用額度上限的金額。 為了方便管理,委員會要求中國政府將單獨的問卷轉發給向抽樣公司提供貸款或出口信貸的任何金融機構。 歐盟大型網路營運商與負責大型網路專案的公法組織之間的合作程度較低,也顯示影響光纖電纜的可能措施不會對這些專案的成本和進度產生重大影響。 多方認為,如果採取這些措施,歐盟消費者和公共預算將受到影響,因為光纖電纜的價格(以及網路項目的整體成本)將會增加。 快速寬頻網路需要光纖電纜,因此光纖電纜對於整個歐盟的歐盟公民、企業和公共機構非常重要,他們在家工作、在家學習、經營業務或提供服務,他們依賴這些網路。 在下一代歐盟計畫(152)框架內實現的投資是歐盟的主要優先事項之一,該計畫的目標之一是在歐盟各個角落建造基於高科技的寬頻基礎設施。 因此,光纖電纜是歐盟數位十年(153)和數位主權的關鍵產品。 進口商還指出,他們與客戶簽訂了長期供應合同,其中確定了2-4年的固定價格,並且不包含在供應價格意外上漲的情況下適用的價格調整條款。 進口商還辯稱,他們無法對當前調查期間宣布的招標進行投標,因為他們不知道如果採取這些措施,他們將以什麼價格購買光纖電纜。 聯盟中有 29 家公司生產光纖電纜,這些公司僱用了約 4 會計,seven-hundred 名員工(以全職員工計算)。 中天集團在利害關係人最終披露的評論中聲稱,透過逆向工程分析,歐盟產業透過在歐盟市場定價過高,獲取了極高的利潤,這引發了對歐盟產業損害的嚴重質疑。 結合小節進行解釋 - 它被視為公法下的一個機構。 在受影響國家運營的 25 家出口生產商提交了所要求的資訊並同意納入樣本。 根據基本法規第 27 條第(1)款,委員會根據向歐盟出口的最大代表性數量,選擇了兩組出口生產商的樣本,可以在可用時間內進行足夠詳細的調查。 調查期間,抽樣出口生產企業佔中國向歐盟合作出口光纜生產企業的40%以上。 此外,委員會提醒,在缺乏私人銀行合作的情況下,必須依賴現有事實。 設立公司 由於只有一家國有銀行進行了合作,而且只是部分合作,委員會利用這家被證明是公共實體的銀行的現有信息,將其與不合作的私人銀行提供的貸款條件進行比較。 此外,對抽樣企業進行的遠端核查並未發現私人金融機構與國有金融機構提供的信貸條件或貸款利率有顯著差異。 利率的重疊表明,按照上述規範框架,民間銀行也按照市場條件發放貸款。 在利害關係人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聲稱,相關貸款並未提供基本條例第 3(2) 條和 SCM 協議第 1(1)(b) 條含義內的經濟優勢。 中國政府認為,委員會非法無視合作出口生產商的信用評級,並且不同意委員會建立基準的方法,該方法是基於無視出口生產商的信用評級。 中國政府指出,儘管委員會關於貸款的事實調查結果在很大程度上基於其對相關公司據稱不利的財務狀況的評估,但委員會的評估是不正確的,特別是在公司的循環貸款方面。 委員會不同意中國政府關於武漢東湖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未向光纜企業提供補貼以及該區所謂的補貼與光纜上下游產業相關的說法。 一方面,委員會確定其中一家出口生產商受益於武漢東湖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當局向其母公司授予的研發資金。 會計事務所 另一方面,即使中國政府關於該園區的補貼與上下游光纜產業有關的說法屬實,也不能證明相關光纜製造商沒有從中受益。 委員會審查了所有向出口生產商供應原材料並與其有關聯的公司,並將其獲得的部分補貼(包括不可退還的補貼)分配給相關產品。 首先,申訴人證明,在大幅降低歐盟工業價格的進口補貼增加的同時,歐盟工業的狀況也惡化了。 其次,至於其他因素,例如中國政府和機電商會提到的從第三國進口以及其他情況,其影響並不會對聯盟產業造成損害,分析也沒有表明聯盟產業受到任何損害。 此外,關於補貼審查將導致雙重徵稅的說法,如序言(765)中所解釋的,委員會確保徵收反映補貼水平和傾銷總額的累積關稅不會導致雙重徵稅。 沒有任何利害關係人提供任何證據證明透過銀行承兌匯票提供給光纜產業企業的優惠融資是基於基本條例第4條第(2)款(b)項意義內的客觀標準和條件。 在回信中,中國政府維持了立場,即中國信保不向光纜經濟部門提供個別補貼,並按照市場化原則開展相關保險活動,也不提供任何補貼。 根據政策文件的要求,對光纖電纜給予優惠待遇。 它還表示,在調查期間,其向歐盟出口了較大數量的產品。 長飛公司進一步表示,樣本中的一家聯盟生產商間接擁有長飛公司的股份以及兩家與長飛公司相關的公司,因此將長飛公司納入樣本將使委員會能夠更全面地了解該行業的結構。 長飛公司還稱,該集團的五家出口生產商分別位於湖北、廣東、四川、江蘇省以及上海市,因此透過將長飛公司納入樣本,證監會將能夠獲得更多省份的補貼計畫資訊。 台北的會計師 綜合上述規劃和方案可以看出,光纖光纜經濟產業是中國政府作為政策目標積極大力發展的重點戰略產業。 根據中國政府的說法,光纖電纜是在建設網路和基礎設施方面發揮關鍵作用的產品,這些網路和基礎設施服務於政府制定和控制的各級連接和所有數位政策領域。 根據本節提到的政策文件,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中國政府為了執行相關政策,幹預光纖光纜產業市場力量的自由發揮,主要是透過各種手段支持該產業。 然而,委員會在陳述(280)中發現,當地信用評級市場是扭曲的,信用評級不可靠。 如同序言(274)所解釋的,債券市場由中國五家地方信用評等機構主導,約90%的債券被地方信用評等機構評為AAA,而許多發行人的評等較低 - A和BBB - S 鑑於上述情況,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中國引入的銀行承兌匯票制度為所有出口生產商的當前業務提供了免費融資,符合《歐盟貿易法》第3條第(1)款(a)項第(i)項的規定。 如陳述(384)至(388)所述,根據其第一項和第三條第(2)款提供了可對抗的優勢。 根據該款,委員會將給予受益人的經濟優勢定義為公司向中國金融機構開立或續簽信用額度所支付的金額與為在同一年獲得的類似商業信用額度所支付的金額之間的差額。 如前言(116)所述,金融機構依第 40 合格會計師 條根據該決定,向受補貼的經濟部門提供信貸支援。 此利差是根據彭博工業部門數據計算美國AA級公司債指數和美國BB級公司債指數之間的相對差異而確定的。 此後,委員會將以此方式計算出的差額加到貸款參考利率或貸款發放之日與相關貸款相同期限公佈的管理貸款利率中。 委員會對授予該公司集團的所有貸款分別進行了這項計算。 由於基準是保守的,委員會確認了將基準應用於貸款的決定,如序言(420) 所述。 其他幾份文件支持這項發現,即中國政府已建立了廣泛的支援框架來支援互聯網技術基礎設施和寬頻網絡,包括光纖電纜行業。 早在2009年,中國政府在《電子資訊產業調整與振興規劃》(26)中就明確提出了「引導和推進寬頻光纖接取網路建設」的目標。 CCME 在其關於啟動序言(5)中提到的程序的意見書中表示,歐盟(和全球)市場上光纖光纜銷量的下降與全球疫情有明顯的相關性,這種情況不應被用來採取不合理的市場保護措施。 關於該提案,委員會指出,要求各方在調查期間提交的數據每季提供一次,以便評估 Covid-19 台北會計師 大流行對調查期間的任何潛在影響。 調查發現,Covid-19大流行僅對經濟部門產生非常有限和暫時的影響(見說明(599)和(729)),並沒有阻止歐盟消費在一定程度的增長期間大幅增長。 委員會確定,部分合作的國有銀行透過在處理光纖電纜的行業中執行政府任務來實施上述法律框架。 國務院令第40號該決定指示所有金融機構僅向激勵項目提供信貸支持,並承諾落實「與激勵項目相關的其他優惠政策」。 基於此,銀行有義務向光纖電纜經濟部門提供信貸支持,而光纖電纜是受刺激的經濟部門之一。 光纜產業不僅得到國家層級的規劃和策略的支持。 在省級,設立了所謂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在缺乏有關信用測試的具體證據的情況下,委員會因此審查了陳述(232)至(239)中提出的一般法律環境,以及它還審查了合作國有銀行在向樣本中的公司發放的貸款。 這種做法不符合該銀行的官方立場,因為實際上該銀行並未根據詳細的市場風險評估採取行動。 一方面,委員會需要有關非合作銀行的所有權和管理結構的信息,以確定這些銀行是否是公共機構。 另一方面,需要部分合作銀行(進出口銀行)提供的公司特定信息,例如與向抽樣出口生產商提供貸款相關的信貸審批流程和信用評估信息,以確定是否以優惠利率向這些生產商發放貸款。 工商登記 這些內部文件只能由中國政府和銀行提供,因為抽樣出口生產商無法取得這些文件。 光纖電纜也經常在「下一代資訊科技領域」尤其是「資訊與通訊設備」中被提及。 《中國製造 2025》路線圖 (18) 列出了 10 個中國政府視為關鍵部門的戰略部門。 在資訊通訊設備方面,將「高速大容量光傳輸設備(400G/1Tbps)」和「高速光接入設備(10G/100Gbps)」產品類別定義為屬於資訊通訊設備領域的產品。 因此,它認為無風險利率值增加相對利差作為適當的代理,反映了樣本中的出口生產商等 BB 級公司的較高風險。 CCCME 回應稱,投訴人有責任支持其主張並提供有關進口數據的證據,並且市場情報數據(CRU)適用於光纖而不是光纜。 此外,中國政府和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也指出,投訴並未顯示出損害,因為聯盟工業增加了產量,並且由於產能略有減少,聯盟工業無法完全滿足歐洲新增產能帶來的需求。 銷量也有所增加,而聯盟產業的市佔率幾乎達到80%,獲利能力沒有遵循明顯的趨勢,也沒有受到損害。 對此,申訴人提出,歐盟消費的成長有利於中國進口,剩餘的市場份額與損害評估無關,中國生產商中標的影響將在一段時間後顯現。 機電商會回覆稱,消費、生產和產能數據顯示,聯盟工業在擴大業務的同時,能夠滿足聯盟消費成長帶來的大部分需求成長。 公司登記 利害關係人獲悉了委員會打算提議對原產於中國的進口光纜徵收最終反補貼稅的主要事實和考慮因素。 有興趣的各方有機會以書面形式評論專門發送給他們的計算結果的準確性。 基於上述情況,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在調查的現階段,沒有令人信服的理由說明對原產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進口光纜實施措施不符合歐盟的利益。 然而,正如以下的敘述中所解釋的,歐盟委員會並沒有發現令人信服的理由得出這樣的結論:對原產於中國的光纜進口採取措施不符合歐盟的利益。 歐盟委員會因此得出結論,歐盟產業遭受的重大損害並不是由於轉讓定價對抽樣歐盟生產商獲利能力的影響所造成的。 委員會在陳述(371)中已指出,在調查期間使用銀行承兌匯票的抽樣公司只為銀行提供的承兌服務支付佣金,通常為承兌匯票面額的0.05%。 銀行處理銀行承兌匯票所支付的佣金實際上與銀行提供的融資是分開的,合作的出口生產商不需要為此承擔任何成本。 此費用用於支付銀行因處理銀行承兌匯票而產生的費用。 證監會僅對銀行承兌匯票的融資部分(即相當於短期融資的部分)進行均等化;沒有分析接受委員會是否也包括反補貼支持。 對此,證監會指出,貸款和公司債是類似的體現債務關係的工具。 公司債其實是大型經濟組織用來籌集資金的一種貸款。 貸款和公司債券都有特定期限,並且需要支付(名義)利息。 公司登記 以貸款形式提供的融資是由金融機構提供的,而透過公司債提供的融資是由投資者(在大多數情況下也是金融機構)提供的,這一事實從定義的角度來看是無關緊要的。 這兩種工具都用於為業務運營提供融資,並具有相似的補償和還款條款。 在調查過程中,委員會還確定,合作出口生產商之一發行的公司債券的名義利率和用途與類似期限貸款的利率和用途極為相似,因此,從從生產者的角度來看,它們可以被認為是可以互換的。 對於實質控制,委員會認為,與合作國有金融機構相關的事實調查結果也可以被認為對非合作國有金融機構具有代表性。 在第 1 點中分析的規範架構同樣適用於這些機構。 此外,證監會試圖以個別可轉換債券發行為基礎,以具體證據支持實質審計的進行。 因此,委員會結合調查的具體事實發現,審查了陳述(395)至(403)中提出的一般法律環境。 證監會發現,銀行承兌匯票在商業交易中大量用作支付工具,取代現金匯票,從而促進發行人的現金流量和營運資金。 從現金角度來看,該工具為發行人提供了長達1年的延期付款期限,因為現金交易金額的實際支付發生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時,而不是發行人必須付款時它的供應商。 在沒有此類金融工具的情況下,發行人要麼使用自己的營運資金(含成本),要麼向銀行申請短期營運資金貸款來支付供應商的費用,而供應商也有成本。 本質上,透過銀行匯票付款,分行可以在 3 公司設立 個月到 1 年的時間內使用所交付的商品或服務,而無需預付任何現金或產生任何費用。 委員會發現,信貸安排協議通常將銀行承兌匯票與其他短期金融工具(例如營運資金貸款)一起列為融資限額的可能應用。 中天集團進一步聲稱,即使適用相對差額,仍應適用於浮動利率的基點部分(通常表示為參考利率加基點補充),貸款亦是如此。 以外幣計價,其利率以LIBOR(倫敦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並輔以基點的形式決定。 因此,透過為LIBOR補充一個基點,並透過將相對差異應用於LIBOR,委員會計算出一個完全獨立於公司信用評級的參考值,從而充分反映了貸款的風險暴露。 第3條第2款被認為是從有關產品生產者的角度來看的支持,它是透過中國政府以補貼的形式轉移的形式實現的。 如同敘述(183)中所提到的,這些金額中的大部分在抽樣出口生產商的帳簿中記錄為政府補貼。 公司設立 歐盟委員會在啟動通知中表示,它已暫時選擇了歐盟生產商樣本。 委員會根據調查期間聯盟內同類產品的生產量和銷售量選取樣本。 抽樣的聯盟生產商佔調查期間聯盟產量的 52%,被認為是聯盟產業的代表。 沒有公共部門的投標人參與調查,只有德國電信提供了主要電信服務提供者招標的詳細資訊。 調查期間,抽樣聯盟生產商的庫存水準增加了 27%。 然而,由於大部分生產都是按訂單生產,根據客戶的規格,庫存的發展不能被視為重要的損壞指標。 如上所示,歐盟委員會在分析中適當考慮了歐盟生產商與中國公司之間的關係,從計算中排除了那些從中國進口大量產品的生產商,並考慮了這些公司與中國出口商的關係。 抽樣的歐盟生產商從其相關中國公司進口了極少量(不到其產量的 公司設立 1%)的相關產品。 如同序言 (582) 至 (584) 所解釋的,委員會不認為在聯盟內生產並大量進口的其他公司屬於基本法規第 9(1) 條含義內的聯盟經濟部門。 委員會審查了歐盟工業與相關產品出口商或進口商的關係。 調查顯示,其中一家抽樣的聯盟生產商從中國進口的光纜數量微乎其微,另一家生產商在一家非抽樣的出口生產商中擁有少數股權。 證監會隨後將以此方式計算出的差額計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參考利率,或計入同業拆借中心 2019 年 8 月 20 日後公佈的貸款參考利率,其期限與相關貸款 (76) 相同。 樣本中的公司集團受益的支持計劃在設計上大致相似。 根據目標,定義標準,如果滿足這些標準,公司可以申請並獲得財務支援。 它聲稱,它在法律上無法獲得所要求的信息,因為中國法律沒有允許中國政府強迫金融機構分享此類機密資訊的條款。 委員會要求提供這些信息,給中國政府帶來了不必要的負擔。 此外,根據中國政府的說法,寬頻基礎設施和網路存取網路屬於公共基礎設施。 GOC 進一步指出,在美國 – 軟木木材 IV 案中,上訴機構確認「政府提供『商品』構成財政貢獻這一一般原則的唯一明確例外是當產品在「共同基礎設施」的形式。 中國經濟的方向很大程度上是由詳細的規劃體系決定的,該體系為中央和地方政府機構設定了優先事項和目標。 這些計劃設定了強制性目標,而某些公共行政層級的當局則監督下級政府機構如何實施這些目標。 整體而言,中國的計畫體系將資源引導至政府指定的戰略部門或其他被視為具有政治重要性的部門,而不是由市場力量決定其分配(10)。 在獲得相關方的最終資訊後,將通知相關方啟動程序 5.7。 為了確定是否有必要進行抽樣,並在需要時選擇樣本,委員會要求中國所有出口生產商提交啟動通知中規定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