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與商業之間的區別 比較相似術語之間的差異 Life 2024 專案、施工和物品的主資料可以單獨建立和管理。 MyMaterial 的免費功能用於管理客戶和多卡之間租賃設備的物料流動。 Ecommerce-platforms.com 上的資源幫助我們找到了合適的工具並啟動了我們的行銷策略。 該網站使用 Akismet 來減少垃圾郵件。 有大量的自訂選項,您可以將圖像和設計上傳到任意數量的類別和產品。 此外,Redbubble 提供相對高品質的列印。 合格會計師 這包括可能和不可避免的錯誤,例如常見的製造缺陷。 換句話說,Print Aura 旨在將您的業務擴展到您的目標或目標的任何頂峰。 此外,零售商可以客製化退貨標籤和裝箱單來行銷其品牌。 從技術上講,Print的aura團隊將在3-5個工作天內處理訂單。 儘管可能需要增加產能,但這並不影響客戶期望的產品品質水準。 Merchify 負責包裝、印刷和運輸任務。 這個 POD 解決方案可以追溯到 2002 年。 到目前為止,大多數 POD 供應商的情況都運作良好。 Printful主要是一種電子商務銷售管道,更傾向於按需列印產品。 除了基本服裝之外,還有許多其他按需印刷產品可供發現。 您通常可以透過查看網站上的熱門類別來提前查看熱門按需印刷供應商提供的產品。 為了澄清這一部分,您可以測試按需列印服務,以發現特定利基市場中未開發的商機。 與此密切相關的是,它可以幫助您從預先建立的客戶群中賺取額外的錢。 工商登記 只是為了給您一個提示,列出市場上一些可行的利基市場是有意義的。 自 2017 年以來,zentrada.Distribution 一直為一系列大型國際供應商提供集中交付和開票服務。 減少併發症,降低錯誤率,從長遠來看,其他 - 保固有效期限自發票開立之日起依照保固卡上的說明計算。 在撤銷合約的情況下,消費者只需支付退回產品的費用,該產品是根據郵政服務的價目表出售的,這取決於包裹的類型和尺寸。 《視聽媒體服務指令》第 5 條規定了對服務提供者的一般資訊要求,第 9 條規定了所有視聽商業資訊必須滿足的要求。 第10條和第11條規定了視聽媒體服務中的支援和產品展示必須滿足的條件。 視聽媒體服務指示還有其他更嚴格的標準,僅適用於電視廣告和電話購物(第七章關於電視廣告和電話購物)。 設立公司 在 Pereničová 和 Perenič 案的判決中,法院澄清了上述指令之間關係的某些要素(56),該判決涉及一項信貸協議,其中規定費用的年百分比率低於實際費用率。 由於其一般範圍,該指令也適用於許多也受到其他一般或部門歐盟立法監管的商業慣例。 本文件所包含的資訊具有一般性,並非針對特定自然人或法人。 歐盟委員會或代表歐盟委員會的任何其他人均不對以下資訊的進一步使用負責。 在中國開展業務可以讓外國公司進入廣大的中國市場。 此外,該許可證可讓您檢查合作夥伴的關鍵數據以進行盡職調查。 冠狀病毒表明,B2B 行業對購買家居產品的舒適度和速度現在也越來越迫切。 研究顯示,過去兩年,線上銷售的營業額成長了一定比例,在美國,65% 的公司僅在網路上開展業務。 這種趨勢也蔓延至歐洲,不僅對客戶習慣產生嚴重影響,也對國內企業的競爭力造成嚴重影響。 會計師 一家國際新創公司為匈牙利中小企業完成數位轉型並進入國際市場提供了簡單、快速的解決方案。 對於完全在地化和全球化的產品或服務,品牌轉向 ConveyThis。 有效的創譯可確保語言、文化和市場之間的無縫過渡。 全球在地化行銷也涉及客製化行銷活動,以反映當地消費者的特定品味、經濟狀況和文化差異。 它強調您的產品或服務符合當地受眾的生活方式、價值觀和經濟偏好,從而培養親密度和接受感。 因此,必須審查一般消費者對產品的選擇或行為自由是否受到「顯著」損害。 電子商務指令第5(1)(c) 條規定,線上服務提供者必須向服務使用者和主管機關提供“有關服務提供者可用性的快速聯絡信息,以及支援通訊的直接有效數據,包括您的資訊” 。 對於網路商店,電子商務指示第 5 條要求貿易商輕鬆、直接和持續地提供其姓名、地址和其他數據,包括電子郵件地址。 此外,根據電子商務指示第10條,還必須在訂購前提供某些資訊(例如正式簽訂合約之前要採取的各種技術步驟)。 Verband Sozialer Wettbewerb 案涉及一個平台的廣告,該平台展示的不同產品不是由平臺本身提供,而是由在該平台上銷售的第三方提供(209)。 市場使貿易商和買家(包括消費者)之間簽訂合約成為可能。 法院明確表示,可以根據第 7 條第(4)款對廣告進行評估,特別是為了檢查是否提供了所有相關信息,例如提供每種產品的貿易商名稱,同時考慮到空間限制以及案件的其他具體情況。 法院也澄清,第 7 條第(3)款可能存在空間障礙,這可能有理由省略某些貿易商的郵政地址和身分資料。 然而,該資訊必須在訪問平台(210)之後簡​​單且快速地提供。 一家國家法院發現,視力下降的人也可以被視為普通消費者,並且以非常小的字體打印訊息可以被視為欺騙性的商業行為(140)。 另一個執法機構也做出了類似的決定(141)。 根據第 eleven 工商登記 條,向此類控制機構提出上訴絕不能被視為放棄向法院或公共行政當局尋求法律補救措施。 當消費者從家用電腦造訪零售商的網站時,可以透過電腦的 IP 位址或其他方式來識別被歸類為「具有較高購買力」的消費者。 例如,提供給該消費者的價格可能比向新消費者或「購買力較低」的消費者提供的價格平均高出 10%。 動態定價(或即時定價)是指根據市場需求高度靈活、快速地修改產品價格。 經銷商可以看出,由於個人生活中的事件,這名青少年的情緒很脆弱。 然後,它利用這些資訊向當時的青少年投放基於情感的廣告。 會計事務所 社群媒體平台包含不同類型的廣告,例如原生廣告,它涉及將商業內容與非商業內容混合,並且通常以與用戶生成的內容相同的格式和位置(例如在用戶的個人動態消息中)出現。 這在行動電話環境中更為明顯,因為內容可以佔據整個較小的螢幕。 內容通常由廣告主使用廣告平台上提供的發布選項來開發。 另一種常見的廣告類型是利用意見領袖,下一節將更詳細地介紹這一點。 將消費者推薦與其最初引用的其他內容連結起來。 歐洲製造商、進口商和批發商表現出更大的興趣, 趨勢 Ingo Schloo zentrada-執行長。 在評估第 7 條第(1)和(3)款含義內的欺騙性遺漏時,必須考慮進行實踐的背景要求,即使這些要求未包含在國家法規中,而僅包含在國家法規中。 如果貿易商未能提供根據現有歐盟法律文書的最低要求條款授權的國家規定所要求的信息,這並不構成重大信息的遺漏,因此不構成指令含義內的誤導性遺漏。 公司設立 (367) 例如,《一般資料保護規範》不允許使用預先勾選的方格來表示同意處理個人資料。 同樣,電子隱私指令要求最終用戶同意在其終端設備上放置 cookie 和其他標識符,除非非常特殊的情況。 此外,一旦給予同意,就必須能夠像給予一樣容易地撤回同意。 (340) 拉脫維亞消費者保護中心關於團購公平貿易做法的指南,2013 年 7 月 1 日。 這些關於線下中介機構在商品符合性方面的責任的司法結論可能與歐盟法律規定的其他中介機構和貿易商的其他義務相關,包括在線環境中。 特別是,如果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線上中介機構根據(擬議的)合約表現為交易者,則可以對交易者與合約前資訊或合約履行相關的義務負責。 生態設計指令 (323) 允許委員會制定強制性最低要求,以提高產品的環境性能,包括可修復性和耐用性。 吸塵器(某些組件)(324)和燈泡(325)、洗衣機(326)、洗碗機(327)、冰箱(328)、電視(329)等已經有生態設計耐用性需求。 台北會計事務所 根據循環經濟行動計劃和支持該計劃的生態設計工作計劃 (330),正在為智慧型手機和平板電腦等其他消費產品製定新的生態設計要求 (331)。 生態設計要求通常伴隨著相同產品的新的或更新的能源標籤,這些標籤還提供有關產品能源效率和其他參數的資訊(332)。 若未提供附加資訊,或以含糊不清的方式提供,未明確提供,則根據對個案情況的評估,可被視為具有誤導性。 如果沒有空間澄清環境聲明,則通常不需要包含該聲明。 零售商越來越多地透過投資抵消碳排放的項目來宣稱碳中和。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 條中包含的電子介面設計的專業盡職調查要求可能包括源自國際標準和道德設計行為準則的原則。 作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 條所載專業謹慎要求的一般原則,貿易商必須採取適當措施,確保其電子介面的設計不會扭曲消費者的交易決策。 社群媒體平台上發布的所有商業通訊都必須明確揭露。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2) 條和附件一第 22 點,社群媒體平台和使用社群媒體平台的第三方均可引用隱藏廣告禁令。 公司設立 《電子商務指令》第 6(a) 條以及《視聽媒體服務指令》第 9、10 和 28b 條也遵循類似的揭露要求。 《數位服務法》提案和《數位市場法》提案可以進一步加強社群媒體平台在線上廣告方面的義務。 因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以及《消費者權利指令》)的新規定僅要求有關主要排名參數及其相對重要性的「一般」資訊。 Noor Access from New York、Buying Show、Le New 等平台 Black、Tradebyte、B-Stocks 或 Anatwine 介面或工業接口 除了金融投資者外,Zalando 還投資時裝批發 員工地位 土耳其勞動法並沒有對「藍領」和「白領」工人進行法律區分。 這項原則的例外是,被視為雇主代表的高階主管不能要求加班費或就業保障福利(復職權)。 該條例規定了最低僱傭標準,可以透過個人僱傭合約或集體僱傭合約提高最低僱用標準。 另一個案例涉及銷售計劃,其中佣金計劃的主要目的是吸引新客戶加入該計劃,並從新賣家的進入中收回註冊費(242)。 在第三種情況下,消費者被要求透過招募新銷售人員的機制購買產品,並要求消費者初步同意或訂閱個人購物計畫(243)。 一方面,它關注實際分銷的銷售人員數量與招募的消費者總數的比較,另一方面,它關注銷售人員和外部銷售方的收入/收購的重要性的變化。 調查顯示,這些機制導致消費者無法支付費用來換取賺取收入的機會,收入主要來自進入系統的其他消費者,而不是銷售/消費產品。 在這個例子中,一家公司向新客戶承諾,每招募一個新客戶就會獲得一筆獎金。 法院對消費者賺取收入的機會主要來自於將新客戶引入系統表示懷疑,並指出支付給現有會員的獎金僅部分由新會員預期的經濟補償提供資金。 法院也回顧說,附件一的規定不禁止特定做法,這一事實可能構成指令一般規定(第 5 條至第 9 條)下的不公平。 從評估的角度來看,服務的使用是否需要消費者的自覺行為或消費者是否可以停用這些服務並不重要,因為在沒有足夠資訊的情況下,無法確定消費者是否自由選擇了這些服務。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中的脆弱性概念是動態的和情境性的,這意味著消費者可能在一種情況下容易受到傷害,但在其他情況下則不然。 例如,一些消費者可能特別容易接受數位環境中的個人化說服實踐,但在實體店和其他線下環境中則不太容易接受。 說服消費者與零售商的內容互動是商業實踐的基本組成部分,尤其是在線上和離線世界中的廣告。 然而,數位環境允許零售商根據消費者數據更有效地應用他們的實踐,具有高可擴展性,甚至是即時動態的。 行銷人員可以利用基於消費者行為和偏好匯總數據的更高程度的知識,例如透過連接不同來源的數據,來開發個人化的說服實踐。 行銷人員也可能有機會進行調整以提高其做法的有效性,因為他們不斷測試其做法對消費者的影響,從而更多地了解他們的行為(例如透過 工商登記 A/B 測試)。 此外,這種做法常常是在消費者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的。 這些因素的存在和不透明性將極具說服力的廣告或銷售技巧與具有操縱性的商業行為區分開來,因此根據消費者保護法可能是不公平的。 此外,他們可能違反《一般資料保護規範》或《電子通訊資料保護指令》規定的透明度義務。 此外,《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附件一包含了所有情況下禁止的不公平行為清單。 附件一中的幾點涉及具體聲明或相關證書、標籤和操作守則的行銷。 本公司可能會不時在本網站上放置第三方網站(「第三方網站」)的連結或指標。 本公司未審查、也不在任何方面管理或控制第三方網站上提供的資訊、產品或服務,本公司對任何第三方網站上提供的任何資訊不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司對任何第三方網站不作任何形式的陳述或保證,且本公司在本網站上提供第三方網站的連結並不構成本公司對該第三方的認可、授權、贊助或承諾。 工商登記 一方、您的網站或其所有者或運營商,以及第三方網站上提及或提供的產品或服務。 本公司明確聲明對第三方網站提供、宣傳或銷售的產品或服務的內容、資訊準確性和/或品質不承擔任何責任。 另一種巧妙的按需印刷方法是,一旦您確定了特定的設計樣品,請從供應商訂購一些樣品。 POD 之所以成為許多人的一件代發選擇,是因為您可以測試如此多的產品。 作為交易者,他們必須遵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與其交易活動相關的規定。 例如,有關產品原產地或道德方面的資訊不得具有誤導性。 該條例第6條第(1)款的條件,例如,如果誤導性廣告針對歐盟消費者並損害了歐盟消費者的集體利益,則適用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 根據該法令第 6 條第 four 款,適用的法律不得因法律選擇協議而偏離。 特定行為違反 TFEU 第 one hundred and one 或 102 條這一事實並不自動意味著根據《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該行為也是不公平的(反之亦然)。 然而,在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評估商業行為的不公平性時,如果可以認為違反了《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5條第2款所載「專業謹慎」的一般規定,則必須考慮違反競爭規則。 2021 年,消費者保護機構因在 Covid-19 大流行背景下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而對 three 家航空公司處以總計 840 萬歐元的罰款。 相反,法院並未直接裁定使用《不公平合約條款指令》含義內的不公平合約條款是否構成《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含義內的不公平商業行為。 然而,可以說,使用這種對消費者沒有法律約束力的不公平合約條款,在某些情況下可能與不公平商業行為的識別有關。 特別是,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 條,如果它導致有關合約雙方權利和義務的虛假資訊或導致普通消費者受到欺騙,則可能是欺騙活動的跡象。 此外,使用不公平合約條款可能表示交易者未達到《不公平合約條款指令》第5條規定的專業謹慎要求。 會計事務所 在遊戲應用領域,委員會和國家主管機關在 2013 年至 2014 年期間解決了與提供應用程式內購買且可能吸引兒童或可能被兒童玩的遊戲相關的不公平做法 (380)。 相反,如果消費者無法合理地期望在不進行應用程式內購買的情況下玩遊戲,則遊戲不能以「免費遊戲」的方式進行行銷。 對於任何包含應用程式內購買的應用程序,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評估。